导语2026 年 6 月至 7 月,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在现代奴役(强迫劳动)监管上同步收紧。三地机制虽异,但方向一致:从“声明即尽责”的透明度框架,转向“问责、刑责、进口禁令”的实质执法阶段。对出口这三地的中国企业而言,合规成本已从“多交一份报告”演变为罚款、刑责、扣货及关税外溢的真实风险。本文拆解三地义务、判定适用主体,并提供可落地的尽调与合同应对方案。
事件速览
〔英国〕修订《2015 现代奴隶制法》第 54 条:强制逐项披露 + 最高 100 万英镑或 1% 营业额罚款 + 董事准确性声明;门槛为全球营收≥3600 万英镑且在英经营,预计 2027 报告年度起执法。
〔加拿大〕CBSA 在 2025 年已扣留约 50 批涉嫌货物,9 批最终拒入;C-35 法案拟建“嫌疑商品清单”实行反向举证,清单内商品须应要求提供供应链信息。
〔澳大利亚〕拟对年合并营收超 1 亿澳元企业引入“未能预防”(fail to prevent)刑责(合理步骤可抗辩);改革动因包含美国 301 条款关税外溢风险(最高 12.5%)。
机制拆解
英国:从“无牙老虎”到“可罚声明”
2026 年 6 月 30 日,英国政府提交《移民与庇护法案》,提议修订《2015 现代奴隶制法》第 54 条。该法案已于 7 月 13 日通过二读,预计 2026 年 11 月 3 日前完成委员会报告阶段。核心变化包括:
1.强制披露:企业声明须逐项披露组织结构、风险评估、缓释步骤、政策、尽调流程、员工培训及有效性 KPI。若无法做到某项,必须明确说明原因,不得以“风险较低”规避。
2.财务罚则:首设罚款机制,最高 100 万英镑或年营业额 1%(取高者)。
3.董事责任:签字董事须声明内容真实准确,虚假信息将追究企业与个人责任。
4.时限法定化:六个月发布时限由指南升级为法定义务。
5.范围扩展:覆盖达门槛的公共机构,并授权建立中央登记库。
注:适用门槛仍为全球营业额≥3600 万英镑且在英经营。目前法案尚在立法程序中,企业应按“严肃立法动向”提前准备。
加拿大:边境实锤与清单式禁令
加拿大《打击供应链强迫劳动与童工法》自 2024 年起生效,新变化体现在执法强度与拟议的进口禁令框架:
CBSA 执法突破:2025 年约 50 批货物因涉嫌强迫劳动被扣,9 批最终拒入。政府计划五年内投入超 6 亿加元强化检测拦截。
C-35 法案:2026 年 6 月提出,拟以清单式框架取代现有禁令。授权建立“嫌疑商品清单”,清单内商品若无法按要求提供供应链信息,将被视为禁止进口。该法案细节待官方确认,企业应关注其“方向明确、文本待定”的状态。
澳大利亚:拟引入“未能预防”刑责
2026 年 7 月 16 日,澳联邦总检察长宣布,拟对年合并营收超 1 亿澳元的企业引入“未能预防供应链现代奴役”刑事罪。若企业能证明已采取“合理步骤”可作抗辩,同时现有报告义务将叠加民事罚则。
此次改革受美国 301 调查及关税威胁(最高 12.5%)驱动,旨在避免因人权合规不力导致贸易成本上升。此外,新南威尔士州已率先要求政府供应商履行“合理步骤”义务,预示该标准将通过采购链向下游传导。
身份判定:你的企业是否在被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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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提示:三地门槛虽有差异,但共同点是对供应商的举证要求沿采购链上溯。中型制造企业若作为英加澳企业的供应商,亦可能被动进入举证链条。
简化修订:与现行框架相比的变化
—英国:从“叙述式声明”转为“清单式逐项证明”;风险从声誉层面升级为直接金钱罚及董事个人责任。
—加拿大:从“基本不扣”转为“边境实质拦截”;从概括性禁令转为精准化的清单式反向举证。
—澳大利亚:从“交报告即免责”转为“未能预防即可能刑责”,并将人权合规直接与贸易关税成本挂钩。
核心逻辑:过去比拼“声明写得好看”,现在比拼“证据拿得出”。
出口企业的真实痛点
1.举证责任倒置:英、加、澳分别要求证明声明真实、货物干净及已采取合理步骤,举证责任完全转移至企业。
2.供应链能见度不足:多数尽调止步于一级供应商,而高风险往往隐藏在原材料、分包及劳务中介等深层环节。
3.多法域叠加:同一批货物可能面临英报告、加边境、澳刑责及美 UFLPA 推定排除,重复建设合规体系成本高。
4.关税外溢风险:美国 301 条款将“打击不力”与关税挂钩,若被牵连,成本远超罚款本身。
5.时间窗口紧迫:英国预计 2026 年底完成立法程序,2027 年即进入执法期,补全证据刻不容缓。
强迫劳动尽调标准动作(适用于三市场出口)
1.绘制风险地图:按产品、供应商、地理维度标出高风险环节(如 migrant labor、招聘费、非正式分包等)。
2.完善证据链:整理政策、行为准则、自评问卷、第三方审核(如 SMETA)、纠正计划及申诉记录,形成可随时调取的“证据包”。
3.验证有效性:不仅留存文件,更需用 KPI 衡量措施效果,保留培训记录及整改闭环证据。
4.向上追溯 Tier-N:对高风险品类,将能见度延伸至原材料与原产地,无法追溯处需标注为风险敞口。
5.落实治理职责:明确董事会监督职责及跨部门(采购、法务、合规等)的上报路径。
6.商业实践自省:审查付款周期、交期及议价策略,避免因商业施压助长违规用工。
7.构建抗辩口径:对照各国“合理步骤”及“准确性声明”要求,预先准备内部保证流程。
倒计时清单
—现在至 2026-11-03:利用英国法案审议期,按拟议强制议题自查缺口(风险评估、尽调、培训、KPI)。
—2026 报告周期:将本轮声明作为新规预演,确保董事会签署与证据支撑到位。
—2027 报告年度起:英国预计正式执法,罚则与董事责任实质化,此前为最后准备窗口。
—澳咨询期:关注“未能预防”罪名及民事罚则的最终文本与抗辩要件。
—持续监控:加拿大 CBSA 已在行动,C-35 法案通过后可能扩大反向举证;需将人权合规纳入贸易成本模型以应对美 301 关税风险。
可嵌入供应商合同的条款要点
建议将以下要点写入采购协议或《负责任采购附录》:
1.禁止与陈述:供应商保证全流程不涉及强迫劳动/童工,违反视为根本违约。
2.信息提供与追溯:供应商须限期提供供应链映射、原产地及分包信息,配合追溯要求。
3.审计与进入权:授予买方不通知审计权;若存在限制进入区域,供应商须提供替代证明。
4.纠正与申诉:供应商须建立纠正计划与有效申诉机制,限时整改并留痕。
5.反向举证配合:遇边境质疑或监管要求时,供应商须迅速提供信息,否则承担拒入或罚则损失。
6.抗辩协助:供应商应提供支撑买方“合理步骤”抗辩的证据,配合内部保证流程。
7.赔偿条款:因供应商违规导致买方被罚、扣货或产生关税成本的,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
锋信观点
三地监管同步收紧标志着“透明度时代”正让位于“问责时代”。英国以罚款和董事责任逼迫企业“说真话”,加拿大以边境清单将举证压力压回进口商,澳大利亚则以刑责将人权合规升格为董事会级议题。加之美国 301 条款将合规与关税直接挂钩,任何企业都无法再置身事外。
对出口企业而言,最危险的错觉是“等法案生效再动”。面对迫近的执法窗口,搭建证据体系没有捷径。建议构建一套“风险导向的通用尽调框架”,使其能同时满足英国报告、加拿大边境举证、澳大利亚抗辩及美国 UFLPA 的要求。当下每补充一条可追溯证据,都是在为未来的罚则、刑责与关税购买保险。
资料来源
本文参考了 Linklaters、Fieldfisher、Watson Farley & Williams、Reed Smith、金杜律师事务所、Baker McKenzie 等权威机构发布的公开信息及官方解读。部分关于加拿大 C-35 法案的信息基于二手线索,具体以官方公报为准。
免责声明
本文基于截至 2026 年 9 月 4 日的公开信息撰写,供企业贸易合规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英国修法尚处立法程序,澳大利亚刑责尚未生效,加拿大 C-35 文本待定,具体以各法域官方文件为准。企业具体合规方案请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