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9 月,多项重磅税费政策正式落地实施,涵盖增值税非应税交易界定、能源资源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电池消费税新政及离境退税服务优化等关键领域。此次政策变动直接影响企业日常财税处理与合规申报,以下为核心要点梳理。
一、增值税非应税交易明确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5 号
核心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增值税非应税交易的具体事项。本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同步废止财税〔2007〕127 号第一条等相关旧文件。
过渡期安排:对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涉税事项,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 实操建议:企业需立即梳理前期遗留的增值税业务,严格按照新规完成账务调整与税务处理。
二、能源资源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相关公告
阶段性优惠调整:
- 减半征收期:2026 年 9 月 1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原享受减免政策的相关土地,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 恢复全额征收:自 2027 年 9 月 1 日起,恢复全额征收,原有旧文件同时废止。
新增免税范围: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企业自有、承租或无偿取得并用于公告列明用途的土地,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实操建议:能源资源类企业应密切关注优惠窗口期,及时更新土地税源信息,确保合规享受优惠。
三、电池消费税税率分阶段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0 号
征税电池(无汞原电池、镍氢/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
- 2026 年 9 月 1 日起:税率调整为 2%。
- 2027 年 9 月 1 日起:税率提升至 4%。
免税电池(2026 年 9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免征消费税;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亦在免征之列。
配套征管要求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6 号
自 9 月 1 日起,销售电池产品在开具发票时,必须严格选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电池”对应的编码,确保开票类目规范,以匹配消费税申报要求。
💡 实操建议:电池生产及经销企业务必核对开票编码,避免因编码错误引发涉税风险。
四、离境退税服务流程优化
政策依据:税总货劳发〔2026〕37 号
自 9 月 1 日起,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业务流程全面简化。退税商店开具“即买即退”申请单时,仅需上传旅客有效身份证件,由开单地代理机构线上完成资料审核,离境地代理机构核对身份信息后即可办理退税,大幅提升通关与退税效率。
总结与建议
上述新政已于 2026 年 9 月 1 日正式生效,广泛影响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消费税及离境退税等多个环节。建议各企业财务负责人迅速对照新政策,全面梳理公司业务链条,及时调整账务处理、发票开具及纳税申报工作,切实规避财税合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