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安全鞋至欧盟,必须严格遵循欧盟《个人防护装备法规》(PPE, (EU) 2016/425)。安全鞋通常被归类为**中风险(Category II)**产品,不能进行自我声明,必须经过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的型式检验(Module B)方可加贴 CE 标志。
以下是基于最新政策(特别是 2022 版新标准)整理的安全鞋 CE 认证要求、测试标准及流程指南:
一、核心测试标准与 2022 版新规
安全鞋的核心协调标准为 EN ISO 20345:2022(已全面取代 2011 版,旧版标准已无法提供合规推定)。该标准规定了安全鞋的基本要求和可选的附加要求,核心测试项目包括:
- 鞋头抗冲击与耐压缩
:鞋头必须能承受 200 焦耳 的冲击(约 20kg 重锤从 1 米落下)以及 15kN(约 1.5 吨)的压力,且鞋内残余间隙高度不小于 15mm,确保脚趾不受伤害。 - 防刺穿性能
:区分了金属(P)和非金属(PL/PS)防刺穿垫的要求,鞋底需能抵抗规定的穿刺力(通常为 1100N)。 - 防滑性能(新规重大变化)
:取消了旧版的 SRA/SRB/SRC 标记,统一更新为 SR(防滑)或 Ø(未测试/不防滑)。测试地面由钢板改为瓷砖,并新增了梯型齿纹防滑外底(LG)要求。 - 防静电与能量吸收
:鞋底电阻值需在 100kΩ到 1000MΩ之间;后跟部位需具备能量吸收功能,至少吸收 20 焦耳的能量。 - 新增防水等级
:增加了 S6(防水 + 能量吸收)和 S7(防水 + 能量吸收 + 防刺穿)等级,专门针对全防水鞋面(WR 防水鞋)。
二、安全鞋等级划分
根据鞋子的材质和附加防护功能,EN ISO 20345:2022 将安全鞋划分为不同的标识类别:
- SB / S1 / S2 / S3
:适用于皮革和其他非全橡胶/聚合物材料制成的鞋子(Class I)。其中 S3(或 S3L/S3S)在 S2 基础上增加了防刺穿要求。 - S4 / S5
:适用于全橡胶或全聚合物制成的防水雨靴(Class II)。S5 在 S4 基础上增加了防刺穿要求。 - S6 / S7
:新增的整鞋防水等级,S7 同样区分金属(P)与非金属(PL/PS)防刺穿垫。
三、认证申请流程
- 确定标准与准备技术文件
:确认产品适用的等级(如 S3、S7 等),并准备完整的技术文档(Technical Documentation)。文件需包含产品描述、设计图纸、材料清单(BOM)、风险评估报告等,并在产品投放市场后保存至少 10 年。 - 送样测试
:将代表性样品送至具备 ISO 17025 资质的认可实验室,按 EN ISO 20345:2022 标准进行全套物理性能及化学有害物质(如 Cr(VI)、AZO 等)测试。 - 欧盟型式检验 (Module B)
:向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提交测试报告和技术文件。公告机构审核通过后,签发 EC 型式检验证书。 - 签署符合性声明 (DoC)
:制造商或其欧盟授权代表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符合性声明,声明量产产品与测试样品一致。 - 加贴 CE 标志
:在产品本体、铭牌或包装上加贴清晰、不易磨损且高度不小于 5mm 的 CE 标志。注意:CE 标志后必须紧跟公告机构的 4 位识别编号(如 CE 0123),否则视为无效。
四、2026 年合规避坑与重要提示
- 严禁使用旧版标准
:务必确认实验室使用的是 EN ISO 20345:2022 版本。2024 年 11 月后,旧版 2011 标准出具的报告已无法用于 CE 认证,海关查验时将直接判定不合规。 - 必须指定欧盟授权代表(欧代)
:非欧盟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一家公司作为授权代表,其名称和地址必须印在产品包装或标签上。 - 不要混淆检测报告与 CE 认证
:仅有第三方实验室的测试报告不能替代 CE 认证。必须确保“测试报告 + 公告机构型式检验证书 + 技术文件 + 符合性声明(DoC)”形成完整的合规证据链,否则极易在欧盟海关被扣押。 - 英国市场需单独申请 UKCA
:如果产品同时出口英国(大不列颠地区),CE 标志不再适用,必须单独申请 UKCA 认证,且需由英国认可的机构(UK Approved Body)发证。 - 说明书本地化要求
:产品使用说明必须包含销售目的国的当地语言,涵盖穿戴、维护及废弃处理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