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月 3 日,Amazon 欧洲站迎来重要政策节点。
根据 Amazon 官方最新公告,自2026 年 9 月 3 日起,所有加入 Pan-European FBA(以下简称 Pan-EU FBA)的商品,无论是新入驻还是已有商品,除满足现有 Listing 要求外,原则上还需在Amazon 荷兰站拥有 Active Offer(有效在售 Offer)。
这意味着,荷兰站正式成为 Pan-EU 卖家合规运营的关键一环。消息发布后,卖家群体中产生了两大核心疑虑:是否必须将库存存放至荷兰?开通荷兰站是否意味着必须注册荷兰 VAT?
核心结论先行:开通荷兰 Offer、强制荷兰仓配、产生荷兰 VAT 注册义务,是三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不可直接划等号。
01|政策影响范围:谁被卷入?
本次政策调整精准指向Pan-EU FBA 商品,并非要求所有欧洲站卖家无条件开通荷兰站。
Amazon 官方明确:自 9 月 3 日起,所有 Pan-EU FBA 商品(含新品与存量商品)均需在荷兰站具备 Active Offer,并持续符合原有 Listing 规范。
此前,Amazon 已要求新加入 Pan-EU 的商品必须具备荷兰站 Offer,并预告现有商品将在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后纳入监管。如今,这一时间节点正式锁定为2026 年 9 月 3 日。
对于已启用 Pan-EU 的卖家,当务之急是核查现有 ASIN 是否已在 Amazon.nl 建立有效 Offer。
02|库存布局:必须备货荷兰吗?
答案是否定的。
Amazon 在公告中澄清:参与 Pan-EU FBA并不强制要求卖家在荷兰或比利时存储库存。
此次核心要求是“荷兰站 Active Offer",而非“荷兰仓强制入仓”。两者概念需严格区分。
对于符合条件的卖家,若已在德国启用相应的库存配置(Inventory Placement),荷兰订单仍可适用当地的本地配送费用(Local Fulfilment Fees)。从宏观物流网络看,此次调整旨在将荷兰更深入地纳入 Pan-EU 销售与履约体系,而非简单增加卖家的备货成本。
03|税务合规:必须注册荷兰 VAT 吗?
这是中国卖家最为关切的问题。答案并非简单的“是”或“否”。
Amazon 官方指出:VAT 注册义务取决于卖家的设立地及实际经营活动。
即:拥有 Amazon.nl Active Offer ≠ 自动触发荷兰 VAT 注册义务。
拥有荷兰站销售页面仅代表具备面向当地消费者的销售资格,税务判定需综合考量以下维度:
- 公司主体注册地;
- 库存实际存放国;
- 商品发货来源国;
- 是否涉及跨境库存调拨;
- 采用的销售与履约模式;
- 是否涉及 OSS(一站式服务)机制。
因此,市面上关于"9 月 3 日起所有 Pan-EU 卖家必须注册荷兰 VAT"的说法并不准确。Amazon 官方公告并未做此强制性规定。
特别是对于非欧盟地区设立的企业(如中国卖家),在符合平台代征 VAT 的情形下,仅拥有 Active Offer 并不直接构成荷兰 VAT 注册义务。但鉴于每个卖家的主体架构、仓储布局及交易链条存在差异,具体税务处理仍需依据实际业务模式进行专业研判。

04|豁免机制:所有商品都必须上线吗?
并非如此。Amazon 设置了Exemption(豁免)机制。
在特定情形下,卖家可申请有限期或无限期的 Listing 要求豁免,主要包括:
- 商品属于荷兰当地受限产品,或无法合法销售;
- 商品不符合荷兰当地语言标签或包装法规;
- 卖家荷兰站账户处于暂时停用状态;
- 商品目前尚无 Amazon 荷兰站 Product Detail Page。
这也提醒卖家:拓展欧洲新市场绝非简单复制 Listing。产品准入资格、标签合规性及包装要求均需提前自查。
05|行动指南:卖家现在该做什么?
若已在使用 Pan-EU FBA,建议优先执行以下四步排查:
第一步:检查现有 Pan-EU 商品状态
登录 Seller Central,进入Pan-European FBA Inventory,查看对应商品的"Pan-European Offer Enrollment Status"。
第二步:确认荷兰站 Offer 开启情况
官方操作路径:Manage All Inventory → 选择对应 Offer → Edit listing → Manage offers in other marketplaces → 开启 Netherlands。卖家也可通过 Build International Listings(BIL)工具建立荷兰站连接。
第三步:核验产品本地化合规性
重点检查涉及当地语言标签、包装规范及受限产品列表(Restricted Products)的商品,确保不仅 Listing 同步成功,更需符合实质销售要求。
第四步:重构 VAT 与库存逻辑
切勿因“荷兰站”三字盲目注册 VAT。应首先厘清:公司主体所在地、库存分布、货物流转路径及实际销售链路。基于真实业务结构判断税务义务,才是稳健之道。
06|未来展望:比利时站紧随其后
此次政策调整不仅限于荷兰。Amazon 已明确后续时间表:
自2027 年 2 月 26 日起,Pan-EU FBA 商品在入驻时,还将被要求拥有Amazon 比利时站 Active Offer。官方承诺将在生效前至少 30 天再次通知。
清晰的时间线已确立:2026 年 9 月 3 日(荷兰)→ 2027 年 2 月 26 日(比利时)。
这一趋势表明,Amazon 正加速完善欧洲泛区域销售网络,对卖家的多国市场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07|深度洞察:欧洲站运营逻辑的演变
过去,中国卖家布局欧洲多聚焦于德、法、意、西四大传统市场。随着 Pan-EU 网络的扩展,荷兰、比利时等市场的战略地位显著提升。
未来的欧洲站经营,核心问题不再是“开了几个站点”,而是“是否具备同时管理多个欧洲市场的能力”。
每新增一个市场,背后都牵涉 Listing 优化、产品标签、包装合规、VAT/EPR 税务、库存规划、定价策略及物流履约等复杂环节。欧洲市场看似趋向“一体化”,实则对卖家的后台综合合规能力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
面对荷兰站新规,卖家最需避免的是概念混淆:
荷兰 Active Offer ≠ 强制荷兰仓配
荷兰 Active Offer ≠ 全员强制注册荷兰 VAT
荷兰 Active Offer ≠ 所有商品无条件上线
对于 Pan-EU 卖家,当前要务是核查 ASIN 状态,并结合公司主体、库存国别及销售链路,精准判断 VAT 与产品合规义务。
若您的欧洲业务涉及多国库存、Pan-EU FBA、VAT、OSS 或 EPR 等复杂场景,建议摒弃单点思维,从欧洲整体业务架构层面进行系统性梳理与规划,以确保长期合规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