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 7 月 14 日美国司法部宣布成立全球贸易与商业执法科(GTCES)以强化刑事执法后,8 月 31 日,美国众议院全票通过新法案,从立法层面进一步升级对贸易犯罪的打击力度。
图源|众议院
当地时间 8 月 31 日,美国众议院全票通过《保护美国产业和劳工免受国际贸易犯罪侵害法案》(Protecting American Industry and Labor from International Trade Crimes Act)。该法案由众议院中国问题特别委员会主导发起,明确剑指中国企业,旨在设立司法部特别工作组,专项打击包括逃税、限制进出口、贸易洗钱及走私在内的各类贸易犯罪。
“该法案旨在打击滥用美国贸易法的中国企业,法案将设立一个新的司法部特别工作组,负责打击中国企业犯下的贸易相关犯罪,包括但不限于逃税、限制进出口、利用贸易进行洗钱、走私以及其他与进出口相关的犯罪。”
贸易相关犯罪行为类别
该法案将“贸易相关犯罪”定义为:违反法律,涉及为逃避关税、税费及其他进出口费用、限制或要求而实施的犯罪活动。具体涵盖以下六大类行为:
图源|众议院
(一)申报与归类违规
- 商品归类错误(HS 编码归类错误)
- 低报价格(通过虚假发票低报货值)
- 利用虚假分类进口货物
- 进口虚假或欺骗性标签的商品
(二)关税与贸易救济措施规避
- 逃避反倾销税(AD)
- 逃避反补贴税(CVD)
- 逃避 301 条款关税
- 通过第三国转运规避关税(即“洗产地”)
(三)走私与转运违规
- 走私货物进入或离开美国
- 在海关监管下虚假转运
- 通过第三国简单换包装、浅加工后伪报原产地
(四)共谋与欺诈
- 共谋欺诈美国政府
- 邮件欺诈与电信欺诈
- 虚假或欺诈性陈述
(五)洗钱与金融犯罪
- 贸易相关的洗钱行为
- 涉及特定非法活动的货币交易
(六)其他专门领域违法
- 未报告出口或进口
- 违反《有毒物质控制法》
- 贩运假冒商品
- 违反《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四大关键变化
与以往主要由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和商务部以行政程序处理不同,新法案推动执法模式发生根本性升级:
1. 执法主体升级:从行政到刑事
过去,逃避关税、原产地造假等行为多通过行政程序处理。新法案要求司法部刑事司直接介入,将贸易犯罪提升至联邦刑事层面。司法部已于 2026 年 7 月设立“全球贸易与商业执法处”(GTCES),专门调查起诉此类案件。
2. 执法权限扩展:跨机构协同
法案强制要求司法部与国土安全部、CBP 等联邦机构加强协调,并向各级执法部门提供培训协助,全面提升对贸易犯罪人员的调查与起诉能力。
3. 刑事与民事并行追责
法案明确授权刑事与民事程序可同时进行,不再互斥。同一违规行为可能同时面临刑事起诉和民事罚款的双重惩罚。
4. 年度报告与国会监督
司法部长须每年向国会提交执法报告。法案授权拨款 2000 万美元用于实施,其中至少 80% 由刑事司专款专用,支持刑事起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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