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变化 | What Changed
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中国正式终结实行 32 年的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 年第 27 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须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 20% 的个人所得税。
该政策自 1994 年实施以来,旨在吸引外资。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推进,清理规范此类税收优惠已成为维护税制公平统一的必要举措。
关键影响 | Key Impacts
1. 免税待遇全面取消
9 月 1 日后向外籍个人股东支付的每一笔股息红利,均适用 20% 税率,不再设免征额或豁免条款。持有外商投资企业股份且预期分红的个人,需提前做好资金规划。
2. 实际税负未必增加
依据多数双边税收协定,外籍个人本需在母国就该笔所得纳税。在中国缴纳的 20% 税款通常可在母国申请抵免。新规主要体现中国税收管辖权,并非必然增加纳税人整体负担。
3. 代扣代缴成为强制义务
支付股息红利的外商投资企业须在支付次月 15 日内完成代扣代缴申报。若企业未履行扣缴义务,纳税人须于次年 6 月 30 日前自行申报补缴。务必妥善留存相关凭证。
几点建议 | What You Should Do
1. 核对分红时点
9 月 1 日之后宣告并支付的股息将受新政影响。建议提前与企业财务团队沟通代扣安排,避免资金调度出现意外。
2. 审视税收协定待遇
若母国与中国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股息所得可能适用更低的协定税率。请及时申请享受协定待遇并保留相关证明文件。
3. 留存凭证并寻求专业支持
妥善保存支付凭证与纳税记录;涉及复杂跨境税务安排的,建议在年底前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 年第 27 号),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废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 号)第二条第(八)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