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规PPWR《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已于2026年8月12日全面强制实施,正式取代原有包装指令,在欧盟所有成员国统一适用。 该法规对我国输欧企业形成刚性合规约束:所有包装材料中铅、镉、汞、六价铬四种重金属总含量不得超过100 mg/kg;食品接触类包装还须满足PFAS物质限制要求。企业须在出货前完成EPR注册并出具欧盟合规声明(DoC),否则货物将面临海关扣留、电商平台强制下架、禁止销售等风险,情节严重者还将被处以高额罚款,大幅增加企业出口合规成本。
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是无行业、无品类豁免,全面覆盖所有出口欧盟的带包装产品。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1. 覆盖全行业品类
法规适用于美妆日化、3C电子、食品餐饮、家居家纺、汽配五金、礼品箱包、小家电等全行业出口品类。无论产品本身是什么,只要随产品一起出口的包装,均受PPWR管控。
2. 覆盖全场景包装
法规不区分内外包装、物流包装、缓冲辅料,只要用于产品保护、收纳、展示、运输、销售的所有包装材料均纳入监管范围,包括:销售包装(彩盒、礼盒、内袋、标签等)、物流包装(外箱、托盘、缠绕膜、气泡膜等)和电商包装(快递袋、缓冲纸等)。
3. 覆盖全链条主体
法规适用于所有向欧盟市场输入商品的市场主体,包括:生产制造工厂、外贸进出口企业、跨境电商卖家、品牌贸易商、代加工企业等。
特殊说明(食品类包装的额外要求):虽然PPWR适用于所有品类,但对食品接触类包装有更严格的专项管控(如PFAS“永久化学品”的限量要求)。食品类出口产品需同时满足通用包装合规要求(如重金属限量、可回收设计)和食品接触包装的专项要求,但非食品类出口产品同样需要满足通用包装的合规底线(如重金属限量、可回收性、包装减量化等)。
为帮助企业规避贸易风险,佛山海关技术中心建立了PPWR检测方案,系统梳理了法规核心条款、检测标准,完成检测方法验证与技术人员专项培训,现已具备常态化检测服务能力,可出具检测报告,为企业顺利出口欧盟提供高效、精准的合规技术支撑。
往期回顾:
【通知】转发关于组织2027年省、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