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3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26 年第 20 号公告,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和标准进行集中调整。
第一项变化最直接:废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中与“梯次利用”相关的条款,不再开展梯次利用企业公告管理,并把已经公告的梯次利用企业移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
此前已经公告的再生利用企业则继续保留。
这实际上改变了中国废旧动力电池行业长期使用的一套分类方式。
按照 2024 年版规范条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主要被分成两条路径。
一条是“梯次利用”:对退役动力电池进行检测、分类、拆分和重组,再生产成用于其他场景的电池产品。
另一条是“再生利用”:把废电池进一步拆解、破碎、分选和冶炼,将其中的锂、镍、钴等材料重新回收。
7 月 30 日之后,前一个分类从行业规范管理体系中退出,后一个分类继续存在。
但这里最容易产生误解的一点是:取消“梯次利用”这个政策标签,并不等于所有废旧动力电池都必须直接破碎,再变成黑粉。
工信部在政策解读中解释了此次调整的原因。
此前“梯次利用”的基本思路,是动力电池退出汽车使用后,如果剩余性能仍然能够满足储能、备用电源等其他场景,可以先经过检测和重组继续使用,等到性能进一步衰减后再进入材料再生。
但实际运行中,一部分企业借“梯次利用”名义生产不合格电池产品。由于产品带有“梯次利用”这一特殊称呼,使用端企业和消费者不一定能够判断它究竟应当按照什么质量标准进行评价。
新的监管逻辑因此发生了变化。
今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不再把“梯次利用”纳入“综合利用”的定义。
新办法所说的综合利用,明确指向拆解、破碎、分选、冶炼等资源化利用过程。
但同一份办法仍然提到,企业可能利用废旧动力电池中的单体电池、电池组生产新的电池产品,并要求相关产品流向纳入信息平台管理。
7 月 30 日公告则进一步明确:企业利用废旧动力电池生产电池产品,必须符合该产品所进入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
换句话说,监管不再因为一块电池来自退役汽车,就单独给它设置一个“梯次利用产品”的政策身份。
生产储能电池,就按照储能电池应该满足的质量要求管理;进入其他允许使用的领域,也需要满足对应领域的标准。
废旧动力电池的来源,不再成为降低产品质量门槛的理由。
与此同时,新政策也划出了一条非常明确的红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把废旧动力电池整体或者经过拆分、重组、装配后,以电池包、模块或者单体形式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明确禁止使用的领域。
这个规定并不是 7 月 30 日才第一次出现。
从 4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已经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领域。
7 月 30 日公告再次强调这一要求,并要求相关标准化组织全面清理和修订带有“梯次利用”概念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政策调整的重点因此不只是更换一个行业术语。
过去的问题是,一块从汽车上退役的电池只要经过检测和重组,就可能以“梯次利用”的身份再次进入其他市场。现在监管要求进一步向终端产品靠拢:无论电池来自新生产还是废旧动力电池再加工,只要重新作为产品销售,就必须直接面对对应产品标准。
政策调整发生的背景,是中国废旧动力电池数量已经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工信部数据显示,2025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已经超过 40 万吨,同比增长 32.9%。截至此前统计,中国已经累计培育 148 家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新能源汽车本身仍在扩张。2025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 1662.6 万辆,销量达到 1649 万辆,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 47.9%。
随着早期新能源汽车逐渐退出使用,未来进入回收环节的动力电池仍会增加。有研究机构预计,到 2030 年,中国当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可能超过 100 万吨。
这意味着取消“梯次利用”分类之后,一个现实问题会更加突出:这些电池究竟去哪儿。
性能和安全状态仍然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电池或单体,可以经过合规生产重新进入允许的应用场景;不适合继续制造电池产品的部分,则需要进入拆解、破碎和材料再生链条。
后一条路径最终会产生黑粉,再通过湿法冶金等工艺重新提取锂、镍、钴、锰等材料。
从产业链角度看,未来决定废旧电池去向的核心因素将更多集中在检测结果、产品质量标准、安全责任和材料回收经济性上,而不再简单依据“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两个政策标签进行划分。
这次调整还伴随着更严格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今年 4 月开始实施的新《管理办法》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制度,并要求通过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记录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和综合利用等信息。
动力电池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也被明确要求承担回收责任。维修企业、换电企业以及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需要按照规定交给综合利用企业或者相应的回收网络,违规流转将面临处罚。
因此,7 月 30 日取消“梯次利用”分类,可以放在今年整套监管体系调整中理解。
一端是数字身份证和溯源体系,解决电池去了哪里的问题;另一端是取消特殊产品标签,让重新生产的电池直接接受终端市场质量标准;再往后,则是拆解、黑粉生产以及锂镍钴等材料的再生利用。
当废旧动力电池规模从 40 万吨继续向百万吨级增长,行业竞争也会逐渐从单纯争夺废电池料源,延伸到检测能力、产品质量、合规回收网络以及材料再生效率。
“梯次利用”这个名称正在退出政策分类,但退役电池如何在继续使用与材料再生之间分流,仍然是整个回收产业链需要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