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取消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税政策
中国正式终结了实施长达 32 年的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税优惠政策。这一政策调整将直接影响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创始人、企业家及海外股东的分红收益。
自 9 月 1 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将依法缴纳 20% 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 9 月 1 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废止 1994 年推出的相关免税规定。
受影响人群界定
此次税制调整主要针对投资收益,绝大多数在华工作的外籍普通雇员不受影响。
需特别注意:工资薪金、年终奖及其他劳动报酬不在此次征税范围内。新规仅适用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及利润分配收入。
实务操作指引
征税范围与税率
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法定税率为 20%。
扣缴义务与申报
支付股息的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须在次月 15 日前完成税款申报与缴纳。若支付方未履行扣缴义务,纳税人须于次年 6 月 30 日前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执行细节待明确
原股息免税政策是 1994 年为吸引外资而设立的一揽子优惠措施之一。新公告即时生效,取消了该项长期福利。
尽管 20% 的税率已明确,但具体适用范围仍存在不确定性。据《南华早报》报道,目前税务热线尚无法确认港澳台居民及长期居住在境外的外籍人士是否完全纳入新规范畴。
随着税务机关推进落实,预计后续将出台更多配套指引。建议外籍股东结合自身情况,寻求专业税务咨询以规避合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