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供应链 Finance 智库小乔
海信拟设立 25 亿元无追索权保理计划,加快现金周转 来源:BCR 2026.8.26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最高 25 亿元人民币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此举旨在为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辟一条规模可观的全新流动性补充渠道。
交易方案核心要素
作为一家在上交所上市的电子制造企业,海信视像于 8 月 26 日披露该方案,作为其与集团财务公司既有金融服务协议的补充安排。关键条款如下:
- 额度与期限:保理累计额度上限为人民币 25 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业务模式:单笔应收账款受让业务将另行签署独立保理合同。
- 风险属性:交易架构明确约定为“无追索权”;合格底层资产为海信视像及其合并范围内主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
- 定价机制:参考同类交易的市场融资利率。
公告暂未披露预付款比例、债务人准入标准、集中度限额、单笔账期以及预计实际动用额度等细节。
关联交易与审批流程
该计划构成关联交易。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且海信视像多名董事同时在该财务公司董事会任职。目前,该项议案已经海信视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透露,此前未曾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营运资金管理价值
从营运资金管理角度分析,该方案的利好显著。通过无追索权出让合格应收账款,企业可提前回笼原本滞留在“销售完成‑客户回款”周期内的资金,有望缩短现金转换周期,降低对传统贷款融资的依赖。海信方面表示,本次保理计划旨在加快资金周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从而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支持业务扩张。
风险提示:资产出表的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最终能否实现资产出表及风险转移,仍取决于每一笔保理业务的具体合同条款。仅将项目定性为“无追索权”,并不代表每一笔应收账款都能实现资产负债表终止确认。交易合同需明确约定有关争议、应收账款减值以及债务人违约损失的分摊机制。
行业参考意义
该方案的意义超越了 25 亿元的业务规模本身。一家大型制造企业在现有的集团资金管理合作基础上,新增选择集团内部财务公司而非完全依赖外部银行开展保理业务,这一模式具备重要的行业参考价值。
关键术语注解
1. 无追索权保理 (Non-recourse factoring):指保理商承担买方到期不付款的信用风险;除非发生基础贸易欺诈等例外情形,保理商不能反向向卖方追索回款。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无追索并不等同于必然资产出表,需判断几乎所有报酬与风险是否转移。
2. 资产终止确认/出表 (Balance-sheet derecognition):指应收账款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移除。
3. 现金转换周期 (Cash conversion cycle):指从付出现金采购原料,到收回销售货款的资金占用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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