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电池产品进出口企业请注意:海关总署 2026 年第 126 号公告已于 9 月 1 日正式实施。进出口电池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公告附件清单内的商品编号进行申报,以确保合规通关。
政策原文摘要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26 年第 20 号公告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规定,为做好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管理,现公布相关电池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
本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企业在进出口相关电池产品时,须按附件所列海关商品编号申报。
政策解读与背景
政策背景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 年第 20 号),明确了《电池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及应税税目。
核心内容
为解决同一税则号列(8 位税号)下不同商品存在征收或免征消费税差异的问题,本次公告对具体商品进行了细分并赋予独立的海关商品编号(10 位码),以便企业精准申报。
案例说明:以“已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的光伏电池”(税则号列 8541.4300)为例:
- 征税范围:普通光伏电池(钙钛矿、叠层、砷化镓电池除外)。2027 年 4 月 1 日起按 2% 征收,2028 年 4 月 1 日起上调至 4%。
- 免税范围: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2026 年 9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免征消费税。
据此,原税号进一步拆分为:85414300.10(对应免税的钙钛矿等新型电池)和85414300.90(对应征税的其他光伏电池)。
电池消费税税率及执行时间表
2026 年 9 月 1 日起,部分电池产品恢复征收消费税,具体分类及税率调整如下:
常规电池类
涉及产品: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镍氢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
-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按 2% 税率征收。
- 2027 年 9 月 1 日起:上调至 4%。
光伏电池类
涉及产品:光伏电池(太阳能电池)。
- 2027 年 4 月 1 日起:按 2% 税率征收。
- 2028 年 4 月 1 日起:上调至 4%。
免征消费税类
涉及产品: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以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
- 2026 年 9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免征消费税。
申报关键提示
合规前提
享受减免税政策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备 CMA 检测报告。企业在首次申报减免前,务必备好相关报告以备查验。
归类判定要点
核心在于商品归类:
- 若电池装在组件或设备中一并进口,需判定其实际归类是否落入电池税号。
- 若整机设备不归入电池税号,则不适用本次电池消费税政策。
企业查询与建议
进口人可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政务服务 - 税率查询”栏目查询具体税率。建议相关企业尽快梳理内部产品清单,核对 10 位商品编码;对新型电池归类存在疑问的,应提前与报关行或海关沟通确认。
来源: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