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商品消费规模稳步扩大与结构优化升级。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商品消费是促消费、惠民生的关键领域,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及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通过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及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措施,我国消费市场成效显著。2025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 50 万亿元,乘用车零售量达 2374.4 万辆,家电与通讯器材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均超 1 万亿元,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持续显现。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强化品牌引领与新技术应用。为落实相关部署,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经深入调研与论证,起草并印发了《实施意见》,旨在明确“十五五”时期工作思路,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
二、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
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到 2030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 60 万亿元左右。重点培育绿色、智能、健康等十万亿级市场;确保汽车、家电、通讯器材、纺织服装等万亿级品类零售额持续增长,保持市场规模全球领先。
四大重点任务
1. 促进大宗耐用商品消费:深入推进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全链条扩大汽车消费;加快智能家居应用推广。
2. 提升生活日用商品消费:推动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文体娱乐用品等消费品质升级。
3. 支持特色商品消费:聚焦“一老一小”,支持银发经济与婴童产品消费;促进国货“潮品”、外贸优品及国际精品消费。
4. 培育壮大升级类商品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大力发展绿色、智能、健康等产品消费。
五大支撑保障措施
文件明确了健全城乡消费载体、完善消费品标准体系、加强消费品牌建设、强化财政金融支持、规范商品消费市场秩序等五项保障措施。下一步,商务部将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政策,为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