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9月2日,美国海关CBP在《联邦公报》发布了一份题为《加强进口披露以提高供应链透明度》的拟议规则预先通知,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1日。
图源:联邦公报
CBP发布的这份预先拟议规则通知,目前不是正式生效的新规,而是CBP向企业、进口商、报关行、物流行业等征求意见。这是第二份把6.3号《加强海关执法》的落地政策了,合规不是口号,2026真的是美线合规的元年。
背景
此前6月3日,特朗普签署的《加强海关执法》行政令第3条(b)款明确提出:在行政令签署后90天内(即约9月1日前后),应采取措施建立相关机制,要求外国进口商在进口申报中补充更多原产地与出口国文件。
9月2日CBP发布的这份预先拟议规则通知,正是为了落实该行政令第3条(b)款的配套举措。
根据CBP在拟议规则预先通知中披露的方案,表面上是增加申报要求,背后却在搭一套新的监管框架:把境外出口申报、美国进口申报、供应链主体身份和货物流转数据串起来,交叉核验一票货到底是谁生产、谁出口、从哪里来、报了什么价格……美国进口监管正在朝着更加“供应链透明化”和“穿透式审查”的方向发展。
改革主要围绕以下维度展开:
01
收集进口商品的外国出口文件
CBP计划要求进口商提供外国出口商在出口国依法向当地海关提交的文件或信息。包括:
出口方向境外海关提交的出口申报;
商业发票;
装箱单;
原产地证;
出口许可证或许可文件;
提单、空运单等运输文件
对CBP来说,这个动作也许没办法完全杜绝灰色空间,但是可以帮助他们收集更多真实的交易数据,通过把自己认可的优质数据做成规范数据集,让系统更加完善。通过比对出口国申报数据与美国进口申报数据,CBP将有能力识别“阴阳发票”、低报货值、原产地造假等违规行为。
中国出口报关时申报的价值、数量和商品分类,与美国进口时申报的信息如果存在差异,未来可能更容易进入CBP的核查视野。
02
强化进口参与方的身份识别
CBP在文件中表示,进口商在提交入境申报摘要时需提供制造商识别码(MID),但是现行MID基于名称和地址生成,信息有限且不唯一,难以精准锁定执法对象。
鉴于此,CBP正在考虑用全球商业标识符(GBI)替代现行的MID。该方案拟引入邓白氏编码、法律实体标识符等唯一编码系统,用于识别制造商、托运人、出口商,乃至促成交易的电商平台和货物最终交付方。
对于这一点,CBP还提出了两个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
1、考虑把跨境电商平台纳入信息披露范围
CBP专门提出一个问题:如果在线平台参与促成进口商品销售,是否也应该被识别?
也就是说,未来CBP可能进一步关注: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卖家、线上销售主体、最终收货方。这对跨境电商业务尤其值得关注。
2、考虑披露供应链使用的物流和数据平台
CBP还提出,是否应该了解进口供应链中使用了哪些物流平台、订舱平台、数据平台、供应链管理系统、其他相关软件系统?并且要具体说明这些平台在运输流程的哪个阶段使用。
03
运用技术手段追踪供应链
非法转运——通过第三国转运货物以掩盖或歪曲真实原产国的做法——使美国政府损失了大量合法收入,并威胁到美国的经济安全。
CBP计划利用私营部门已广泛使用的供应链追溯技术,在货物抵达或放行前快速识别非法转运风险,并考虑将使用或共享此类技术作为CTPAT合作伙伴的新要求。
CBP表示,为了打击此类逃税行为,CBP已加大执法力度,包括评估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来精准识别非法转运风险的解决方案。CBP 致力于利用供应链可追溯性解决方案(目前已被私营部门广泛采用),以便在货物抵达或离开美国边境之前,快速高效地识别非法转运行为。此外,CBP还鼓励私营部门将国家安全问题和地缘政治风险纳入其供应链决策中。
04
美线发货提醒
当前文件尚处于拟议规则预先通知阶段,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正在面向行业各界征集意见,最终的申报条目、适用范畴与落地执行方案仍需等待后续正式规则发布。
对国内出口企业而言,尽管细则尚未落地,但政策演变的趋势已显现,相关风险与合规要点值得提前布局。
出口端与进口端的数据一致性
企业需关注国内出口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及货运单据,和美国进口商向 CBP 提交的申报信息的一致性,数据出现显著偏差,未来可能面临更多核验。
供应链信息的可追溯性
存在多层中间商、第三国转运、复杂供应链架构的企业,应梳理厘清实际生产商、出口商、运输路线与货物原产地的对应关系,保证供应链信息清晰可追溯。
跨境电商企业不可忽视本次政策动向
现阶段 CBP 只是就在线市场是否需要申报征求意见,但若平台数据正式纳入美国进口监管数据库,货物、卖家、生产厂家、出口商与电商平台之间的关联链路将更容易被海关锁定识别。
奇凡建议相关出口企业持续跟踪 CBP 后续新规进展,提前规范单证管理、梳理供应链台账,做好合规预案,从容应对未来监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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