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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装饰纸(卷纸)及木浆国内运输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欧华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齐峰新材002521全资子公司)。三家招标人共同作为本项目采购方,具体签约、结算主体按对应运输线路归属分别执行;投标单位充分知悉三个主体的业务划分,投标即视为认可该安排。
1.2项目名称:2026年度装饰原纸(卷筒)及木浆国内运输服务
1.3项目地点:
装饰原纸卷筒、华沙纸原纸卷筒:①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齐峰路22号发往全国各地客户;②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寨郝村发往全国各地客户;
木浆:青岛港发运至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欧华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具体起运、到达地点以附件《招标线路明细表》及招标人实际调度指令为准。
二、招标范围与运输量
2.1运输品类
装饰原纸卷筒(常规φ0.8m×1.25m,单卷0.4-0.6t)及部分异形尺寸;木浆(打包件约2t/件)。
2.2年度预估运量:装饰原纸卷筒约28万吨;木浆约23万吨。本运量仅为预估参考值,不构成招标人最低运量承诺,实际运量以招标人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预估运量与实际运量差异提出索赔。
2.3线路:详见附件《招标线路明细表》,招标人有权根据业务实际微调线路,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三、投标人资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00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3.2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倒推36个月)无重大行政处罚、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3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普通货运;具备大件运输相应资质(如涉及)。
3.4自有或签订长期有效车辆合作协议车辆≥20台;其中13.5m及以上高栏/平板车≥10台,全部营运车辆按规定配备防火帽,车辆证照齐全、年检有效。投标时需提供车辆清单、行驶证,协议车辆需提交有效合作协议复印件。
3.5具备三年及以上纸品或大宗货物运输经验,投标时至少提供2份近三年已履行的同类运输服务合同复印件(含关键页:合同标的、合同期限、盖章页)。
3.6已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单车货损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保险在合同履约期内持续有效;保险需覆盖本项目运输货物,同时投保足额第三者责任险。
四、保证金及费用
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仅接受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现金、保函以外其他形式。转账备注:“2026年度装饰原纸及木浆运输项目投标保证金”。
收款信息:
公司名称: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淄博朱台支行
开户账号:15232301040004568
行号:103453023235
未中标: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合同约定标准,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限期补足。合同期满,完成全部业务对账、无遗留货损纠纷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2本项目货物装车作业产生的装车费、运输所需三角木、加固耗材全部由中标物流服务商承担。
4.3履约期间若发生违约,招标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保证金;保证金被扣减后不足约定金额的,中标方需在收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投标文件组成(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投标时提供):
5.3公司简介(含组织架构、完整车辆清单、近三年主要同类业绩);
5.4安全管理制度、运输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5.5保险单复印件(含保单明细);
5.6投标报价U盘(Excel格式,仅填写单价数字,不得改动模板格式,U盘1份);
5.7纸质报价单(与电子版完全一致,逐页加盖公章,整体加盖骑缝章)。
投标文件纸质版:全部纸质文件及U盘统一密封于同一个密封袋,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报价要求
6.1报价形式:按“元/吨”报基准运价;报价为含税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运输费、装卸辅助、加固耗材、保险、人工、税费、过路、过桥等全部完成运输服务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明确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9%)。
6.2报价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30日。
6.3当纸质报价文件与电子U盘报价不一致时,优先以纸质正本报价为准;如正本存在明显书写错误,评标人员有权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
七、服务标准
7.1装车:使用叉车+人工配合作业,中标方须做好货物防护,确保货物无破损、挤压、雨淋、污染。
7.2卸车:司机仅承担现场配合、清点货物协助卸车义务,卸货设备、主要卸车人力由收货方负责。
7.3交付:客户验收完成后签字盖章的《客户回执单》原件须及时返回物流公司:回执单遗失每单罚款100元。
7.4货损货差:发生货损货差,双方以现场勘验记录、照片作为认定依据;中标方须按货物出厂价100%赔偿,货损确认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赔偿款先行垫付;逾期未垫付,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运费中抵扣。
八、考核与违约
8.1时效考核:中标方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调度指令按时派车,未按调度指定时间到位视为延误。每延误1天扣罚500元/车;同一车辆同一批次只计一次延误。月度累计发生3次延误,或合同期累计10次延误,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10%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8.2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发现司机未佩戴安全帽、未按要求盖雨布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200元;同一司机多次出现违规行为,取消这辆车运输资格。
8.3重大事故:发生单次货损金额≥5万元,招标人有权立即暂停该中标方运输业务;中标方须提交专项整改报告,完成全部赔付且整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输;整改不达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九、合同期限
自中标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180天。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根据中标方履约综合评价,自主决定是否续签,招标人无必须续签的义务。
十、投标日程
10.1招标文件发售:2026年8月19日—8月28日每日9:00-17:00,免费获取投标人发送单位PDF电子版招标文件。
10.2答疑截止:2026年8月27日17:00前。
10.3保证金到账截止:2026年8月28日17: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到账视为投标无效)。
10.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招标人将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后现场送达或邮寄至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邮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开标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说明
12.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全部项目现场、线路、货物特性、全部风险,投标报价已经综合考虑全部风险因素。
12.2投标无效情形:未按时缴纳保证金、资质不满足、文件未盖章、密封不合格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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