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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合规丨中东工程承包法律冲突地带(一):保函与质保金

出海合规丨中东工程承包法律冲突地带(一):保函与质保金 合规方舟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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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承包商出海沙特:FIDIC的5%保留金变成10%,见索即付保函让业主"一键提现",保留金与破产资产混在一起。签合同前,请先读完这份保函谈判清单。系列首篇。



引 言

2025年,沙特商事仲裁中心(SCCA)新增案件182起,同比增长63%,其中建筑和工程争议占比47.3%[1]在这近九成与工程相关的纠纷中,保函(Bond/Guarantee)被索赔和保留金(Retention Money)被扣留,是中国承包商最频繁、最痛苦的两个痛点。中建、中国电建、中国铁建等巨头在NEOM、德拉伊耶门等超级项目中攻城略地,但许多项目经理直到保函被业主“见索即付”、银行账户被划走数千万美元时,才第一次认真读那份当初随手签下的保函文本。

本文是“中东工程承包法律冲突地带”系列的第一篇,聚焦保函与质保金。后续我们将陆续推出延误违约金、工期索赔、伊斯兰法利息禁令等专题。

▲ NEOM"The Line"施工现场高清航拍

先搞清楚:FIDIC保函体系是什么?

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定的红皮书、黄皮书和银皮书中,保函体系是承包商现金流管理的“生死线”。FIDIC 1999版和2017版对保函的规定集中在第4.2款(履约保函)和第14.2款(预付款保函)。[2]

简单来说,FIDIC的保函体系包含三根支柱:
  • 履约保函(Performance Bond):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提交,有效期至颁发履约证书(Performance Certificate)为止;
  • 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对应业主支付的动员预付款(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20%),随工程进度款按比例递减;
  • 保留金(Retention Money):从每期进度款中扣留一定比例(通常为3%-5%),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一半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Taking-Over Certificate)后释放,一半在缺陷通知期(Defects Notification Period)届满后释放。[3]
这三根支柱的设计逻辑是:用10%的履约保函锁定承包商 performance 风险,用保留金锁定质量风险,用预付款保函对冲业主的预付款风险。承包商在整个项目周期内被"冻结"的现金流,理论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5%(10%履约保函 + 5%保留金)。
但这是在理论上。到了沙特,数字会告诉你另一个故事。

保函“四件套”:中国承包商在沙特被锁定的现金流

在沙特政府项目中,中国承包商面临的保函体系不是FIDIC的“三件套”,而是更沉重的“四件套”:

以一个合同金额1亿美元的沙特政府项目为例,中国承包商在开工前和施工期间被冻结的现金流可能包括:
  • 投标保函:200万美元(2%)
  • 履约保函:500万-1000万美元(5%-10%)
  • 预付款保函:1000万-2000万美元(10%-20%)
  • 保留金:每季度进度款扣留5%-10%,累计可达500万-1000万美元
合计被锁定的现金流可能达到2200万- 4200万美元,占合同金额的22%-42%。这还不包括银行开具保函收取的手续费(通常为保函金额的1%-3%/年)和占用的授信额度。[4]
对于现金流本就紧张的中国承包商而言,这意味着:在沙特接一个1亿美元的工程,实际需要准备的"弹药"可能不是1亿美元,而是1.2亿-1.4亿美元——因为保函和保留金会吃掉你20%-30%的流动资金。
▲ NEOM效果图(左)与当前施工实景(右)对比

沙特法律下的“致命温柔”

沙特政府项目中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普遍采用“见索即付”(On-Demand)格式。[5]这意味着:业主无需证明承包商实质性违约,只需向银行提交一份书面索偿通知,银行就必须在数天内付款。

阿联酋,承包商面对见索即付保函被索赔时,几乎唯一的救济途径是申请法院紧急禁令(Injunction)或紧急仲裁员(Emergency Arbitrator),但门槛极高——必须证明索赔存在“欺诈”(Fraud)或“滥用权利”(Abuse of Rights)。[6]
但在沙特,2023年生效的《民事交易法》(Civil Transactions Law, CTL)为承包商提供了两柄“尚方宝剑”:
第一柄:善意原则(Good Faith)
CTL第95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必须依善意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Chambers and Partners在其2026年沙特建筑法指南中指出,这一强制性规定可能限制业主在以下情况下行使见索即付保函的索赔权:(a)承包商对保函被索赔的 circumstances 完全无责;和/或(b)保函索赔将导致承包商破产等 disproportionate harm。[7]

第二柄:禁止滥用权利(Abuse of Rights)
CTL第29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或滥用权利。如果业主在承包商并无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下恶意索赔保函,承包商可以主张业主滥用权利,要求法院或仲裁庭限制保函的兑付。
然而,这两柄“尚方宝剑”在实务中的效果有限。2025-2026年SCCA的仲裁实践显示,沙特仲裁庭对保函索赔的审查日趋严格,但承包商要证明“滥用权利”或“恶意索赔”的举证责任极高。更现实的问题是:即使最终能打赢官司,保函资金可能已经被业主划走数月,承包商的现金流早已断裂。
律师提示:在合同谈判阶段,务必在“特殊条款”中约定保函索赔的先决条件(Conditions Precedent),例如:业主必须先向承包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给予30天纠正期(Cure Period),纠正期满后仍未补救的,方可索赔保函。虽然沙特政府项目业主往往拒绝此类修改,但在私营项目中仍有谈判空间。

    保留金的“释放陷阱”:你的钱,何时能拿回来?

    保留金是承包商最容易忽视、却最危险的现金流杀手。
    FIDIC的“理想设计”:FIDIC红皮书第14.3款和第14.9款规定,保留金从每期进度款中扣留,比例为3%-5%,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释放分两个阶段:一半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Taking-Over Certificate, TOC)后释放,另一半在缺陷通知期(Defects Notification Period, DNP)届满后释放。如果项目分多个标段(Sections),每个标段完工后即可按比例释放该标段的保留金。
    沙特的“残酷现实”:
    • 比例更高:沙特实践中保留金通常为5%-10%,远超FIDIC的5%上限;
    • 释放更慢:FIDIC规定TOC后即可释放一半,但沙特业主常将释放条件修改为“政府最终验收后”,而政府最终验收可能在TOC之后拖延数月甚至数年;
    • 未被隔离:与英国《1996年住宅建造法》或澳大利亚部分州立法不同,沙特法律没有要求将保留金隔离存放(Quarantine)于独立账户。DLA Piper在其2025年报告中明确指出:"There is no statutory requirement to quarantine retention monies. Retention is purely a contractual mechanism... Retention amounts are held by the employer and are generally not segregated from the employer's assets."这意味着,如果业主破产,保留金将作为业主的一般资产被清算,承包商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回来;
    • 与保函重叠:在沙特政府项目中,业主往往同时要求履约保函和保留金,形成“双重锁定”。即使承包商已经提供了10%的履约保函,业主仍会从进度款中扣留5%-10%的保留金。

    本团队曾处理过一个案例:某中国承包商在某国完成一个2亿美元的基础设施项目,TOC已颁发18个月,但保留金中仍有800万美元被业主以“政府最终验收尚未完成”为由扣留。更糟糕的是,该业主同期因其他项目亏损陷入财务困境,800万美元保留金与其他债权人混在一起,承包商面临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律师提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留金的释放节点,争取将“政府最终验收”改为“工程师签发TOC后30天”。同时,要求业主将保留金存放于独立托管账户(Escrow Account),或在合同中约定保留金释放与履约保函释放的联动机制——即保留金释放后,履约保函相应递减。
    ▲ 沙特大型体育场建设航拍

    保函被恶意索赔时的72小时急救指南

    当业主突然向银行发出保函索赔通知时,承包商只有72小时的黄金救援窗口。以下是基于沙特和阿联酋法律实践的急救流程:

    第1步:固定证据(0-24小时)
    立即获取保函原件、业主的索赔通知、合同中的违约通知条款和纠正期条款。检查索赔通知是否满足保函自身的形式要求(如签字、日期、金额、索赔理由)。在阿联酋和沙特的实务中,约15%-20%的索赔通知因形式瑕疵(如签字缺失、金额错误、超出有效期)而被银行拒绝。
    第2步:向银行发止付通知(24-48小时)
    立即向开具保函的银行发出书面止付通知,说明争议存在,要求银行在收到法院或仲裁庭命令前暂停付款。同时,向业主发出书面异议函,否认违约事实,保留所有权利。
    第3步:申请紧急救济(48-72小时)
    在沙特,可向沙特商事仲裁中心(SCCA)申请紧急仲裁员(Emergency Arbitrator),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临时禁令(Interim Injunction)。在阿联酋,可向迪拜法院或阿布扎比司法部门(ADJD)申请扣押令(Attachment Order),或向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DIFC Courts)申请临时措施。
    申请紧急救济的核心理由包括:(a)业主索赔缺乏合同依据;(b)业主未履行违约通知和纠正期程序;(c)索赔构成滥用权利或欺诈;(d)保函兑付将导致承包商不可逆的财务损害。
    第4步:启动主争议程序(72小时内)
    在沙特,如果申请了法院临时禁令,必须在8天内启动主争议程序(诉讼或仲裁),否则禁令将被撤销。这意味着承包商必须在收到保函索赔通知后的8天内完成:证据整理、律师聘请、仲裁申请书/起诉状起草、仲裁费/诉讼费缴纳——这对中国承包商的应急响应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
    律师提示:在项目启动阶段即与沙特本地律师事务所签订“保函争议应急法律服务协议”,约定保函被索赔时的响应时间和费用上限。同时,在公司内部建立“保函管理台账”,记录每份保函的开具银行、有效期、金额、索赔条件、到期日,提前90天预警即将到期的保函,避免“extend-or-pay”(展期或赔付)的被动局面。

    实务建议:签约前的"保函条款谈判清单"

    基于上述分析,建议中国承包商在签署沙特工程合同前,针对保函和保留金条款完成以下谈判 checklist:

    NEOM"The Line"170公里长线性城市航拍

      结语

      保函和保留金是中东工程承包的“现金流命门”。FIDIC的5%在沙特变成了10%,见索即付的“温柔”背后藏着恶意索赔的“獠牙”,保留金的释放节点从TOC后30天变成了“政府最终验收”的遥遥无期。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承包商真金白银的沉淀。

      作为律师,我的建议很简单:在签署合同之前,先花一周时间逐条谈判保函条款。 保函不是“走过场”的行政手续,而是未来可能被业主“一键提现”的银行账户。合同里多写的一句“纠正期”,可能就是保函被索赔时价值千万的“救命稻草”。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法律文献、官方政策文件及市场信息整理,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项目的法律意见。中东各国法律处于快速变革期,建议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咨询具有当地执业资质的律师并进行独立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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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注:

      [1] Chambers and Partners, "Construction Law 2026 - Saudi Arabia - Trends and Developments," 2026年6月4日,SCCA 2025年数据:182起新案件,同比增长63%,建筑和工程争议占47.3%。https://practiceguides.chambers.com/practice-guides/construction-law-2026/saudi-arabia/trends-and-developments

      [2] FIDIC,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Red Book)," 1999版/2017版,Sub-Clause 4.2(履约保函)和Sub-Clause 14.2(预付款保函)

      [3] 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Knowledge Hub, "Retention in FIDIC contracts: Is it time for a rethink?" 2026年6月1日,第2页,FIDIC Red/Yellow/Silver Books Sub-Clause 14.3 and 14.9。https://internationalconstructionknowledgehub.com/retention-in-fidic-contracts-is-it-time-for-a-rethink/

      [4] Tawaf.trade, "Construction Companies Saudi Arabia," 2026年3月25日:"Performance bonds of 5-10% of contract value, issued by Saudi banks, are standard... Your bonding capacity limits the total value of contracts you can hold simultaneously."

      [5] 德恒律师事务所,"企业出海中东——涉外工程协议审查的六大法律风险与修订要点分析",2026年8月18日:"部分中东项目要求出海企业开具见索即付保函,此类保函存在被恶意索赔的风险。"https://www.dehenglaw.com/CN/tansuocontent/0008/037439/7.aspx?MID=0902

      [6] Global Law Experts, "Performance Bond UAE Construction Practical Guide 2026," 2026年8月31日:"An on-demand instrument obliges the bank to pay upon a compliant written demand from the beneficiary, largely independent of the underlying construction dispute... Courts restrain only demonstrably abusive or fraudulent calls."https://globallawexperts.com/performance-bond-uae-construction/

      [7] Chambers and Partners, "Construction Law 2026 - Saudi Arabia," 2026年6月4日:"Overlaying any such right are the mandatory provisions of Saudi law including: the obligation to exercise rights in a manner consistent with good faith under Article 95 of the CTL; and the obligation not to exercise rights unlawfully or abusively under Article 29 of the CTL."

      本文作者

      郑律师

      电话/微信:181 0160 8478

      邮箱:Lawyer_Zheng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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