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6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第二批)申请指南的通知
网络填报受理截止时间:
2026年9月9日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5日
根据《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2026年修订版)》(深工信规〔2026〕1号)等文件,我局现组织开展2026年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第二批)的申报工作。具体项目包含:
1.模型券(兑现)项目
2.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服务费用兑现)项目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原文附件申报指南。
关于发布《2026年度重点产业研发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一、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以指南金额为准。
(二)支持方式:事前资助。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详见原文附件
关于发布《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企业赴境外办展支持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网络填报受理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0日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1日
一、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我局据以对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资助(或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按照舍尾法确定。
(二)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依法登记,同时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并符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的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存在因失信惩戒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情形。
3.申报单位未以同一事项重复获取市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允许获得多项专项资金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标明并注明原因。
4.申报单位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自主申请财政专项资金,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作出承诺并承担违约责任,未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5.同一项目获得的市、区资助资金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
(二)专项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办展。
2.展会举办地点应为中国境外(不含港澳台地区),且展览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
3.参展企业数量150家(含)以上,且在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数量10家(含)以上。
4.申报单位应为展会主办方,即负责策划、组织境外自办展会的单位,且直接向境外专业展馆运营方租赁场地并向参展企业、招展合作方等收取展位费用。如展会由境外注册机构负责落地实施、由境内主体负责申报,则申报单位需为上述境外注册机构的控股股东(持股50%以上)。
三、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支持内容:对境外自办展的场租费用给予资助。
支持标准:基准资助比例为展会场租的20%,并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展会适当上浮资助标准。
1.对展览净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参展企业数量200家(含)以上的项目,资助标准上浮5%。(展览净面积,是指参展商根据参展合同有偿使用的展台面积总和,赠送展台、公共区域以及主办方展台不在统计之列。)
2.对企业重复参展率20%(含)以上的项目,资助标准上浮5%。(重复参展率,是指非首次展商数量占该展会展商总数的比重。非首次参展的统计范围不包括参加同一品牌展会在其他城市举办的分展、巡展、衍生展。)
3.对深圳市参展企业数量占比20%(含)以上,或境外参展企业数量占比10%(含)以上的项目,资助标准上浮5%。(境外参展企业,是指以境外注册企业或以境外品牌名义参加展览的参展商。)
4.对最近两年内曾在深圳举办2万平方米(含)以上同题材展会的项目(需均由申报单位主办或承办),资助标准上浮35%。(同题材展会,是指以同一行业或细分行业为展览主题,展品范围具有较高重合度的展会。)
符合条件的展会可获得以上一个或多个情形的资助标准上浮。同一展会的资助(包括基准资助及上浮部分)合计不超过300万元/届。每家单位申请的境外自办展资助项目每年不超过2场。
关于发布《2026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建设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网络填报受理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5日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2日
一、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预算限制,受财政部、商务部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支持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按舍尾法取整,且原则上不得大于申报单位有关实际发生/投入金额。市商务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据以对支持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支持。
二、申报条件详见原文
三、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支持内容
1.建设省级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支持项目
支持建设省级海外综合服务平台,针对满足基础条件及专项条件的申报主体,给予每家申报主体4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省级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是是指获评“粤企出海综合服务港”,具备打造拓展产品出海、投资出海和服务出海的全领域覆盖“线上+线下”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企业海外项目投资的前期规划、筹备组建、落地经营和安全发展等全方位、一站式出海服务的平台。
2.建设省级海外联络站支持项目
支持建设省级海外联络站,针对满足基础条件及专项条件的申报主体予以支持,给予每家申报主体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省级海外联络站是指获评“粤企出海服务联络站”,具备打造资源汇聚、内外协同、专业高效的涉外综合服务机构,以境内站点或境外站点的形式,提供对外投资合作信息咨询、对接撮合、法律与合规支持、跨境融资、税务筹划、人力资源、物流与供应链、风险预警和海外权益保护等服务的平台。具体分为:
(1)境内站点。境内提供涉外综合服务的商协会、行业联盟等。
(2)境外站点。境外经贸合作区、境外中资商协会等。
其中,属于境外站点的,应由其境内实际投资控股主体进行申报。
(二)支持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建设运营的省级海外综合服务平台给予支持,对单个企业或组织年度给予4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2.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建设运营的省级海外联络站(境内站点或境外站点)给予支持,对单个企业或组织年度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关于举办2026年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能大赛的通知
一、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为2026年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能大赛,属于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设置三个赛项,分别是人工智能训练师赛项、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赛项、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赛项。
(一)人工智能训练师赛项比赛形式为个人赛,分为职工组(不含在职教师)和学生组。该赛项设置2个赛道,分别是人工智能训练师赛、AI数字内容生成赛。
人工智能训练师赛:考察选手在规定环境中完成数据采集与处理、智能系统设计与优化、人机交互流程设计等任务,考察业务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数据处理及标注能力、智能系统设计与运维能力等专业知识,同时考察在复杂场景中创新解决方案的能力。
AI数字内容生成赛:聚焦考察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对标文创、短视频、电商、虚拟数字人、IP孵化产业真实用工需求,考核提示词工程、多模态生成、后期精修、版权合规、商业落地五大核心能力;落地产教融合,赛题取自企业真实订单(品牌广告、文旅宣传片、非遗数字化、乡村振兴宣传物料),获奖作品择优推荐给企业商用落地。
(二)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赛项设置工业特种应用赛1个赛道,该赛道基于工业特种作业场景,训练测试机器人在工业特种巡检、精细操作、工业分拣等领域的应用能力。重点考察机器人的精准操作、作业效率和系统稳定性,检验机器人在工业环境中的实用性能,任务拟包括设备检测、零部件装配、高危环境作业等工业场景。
(三)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赛项设置2个赛道,分别是服务机器人应用赛、数采和虚拟仿真挑战赛。
服务机器人应用赛:结合商用超市场景和家庭服务场景,训练测试机器人在家庭和商业环境中的日常作业动作,如商品抓取、商品运输、衣物整理等。重点考察机器人的人机交互能力、任务规划能力和安全性能,以及理解自然语言指令、完成一系列日常任务的能力。
数采和虚拟仿真挑战赛:在指定电力运维仿真场景下通过穿戴类型半身惯性动捕设备接入仿真平台,完成电力柜开关/按钮操作、测温枪抓取、绕柜巡查、固定点位测温及数据采集提交。
二、参赛要求
(一)人工智能训练师赛项:面向全省开展,参赛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具有广东户籍或在广东工作1年(含)以上的社会人员(不含在职教师)和学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竞赛规则、流程。每个单位、每个组别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名选手参赛。学生组参赛队伍由参赛选手与指导老师组成,指导老师为必备人员,每支队伍限报2名指导老师。通过以往竞赛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的获得者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赛项:面向广东省内企业、科研院所、学校、创新团队、俱乐部及其他社会组织开放报名。每个单位每个赛道限报5支队伍,每支队伍最多由2名选手组成,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换设备。每队可额外设置1名技术指导,比赛期间进场人数按赛道要求执行。
(三)服务机器人应用技术员赛项:面向广东省内企业、科研院所、学校、创新团队、俱乐部及其他社会组织开放报名。每个单位每个赛道限报5支队伍,每支队伍最多由2名选手组成,参赛选手不得跨单位组队,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换设备。每队可额外设置1名技术指导,比赛期间进场人数按赛道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