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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里是宁波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您好,我前不久以个人名义在同一天代开了两张咨询服务发票,合计金额为1200元,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您好,是需要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相关政策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并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到1000元。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您同一天代开的两张发票合计金额为1200元,超过了起征点,那就需要以1200元的销售额依法缴纳增值税。
感谢您的来电,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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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镇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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