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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工具规则
基础规则
使用规则
1.双11当天可生效的优惠(含大促商品和非大促商品):
1)使用下方表格中的天猫官方营销工具设置的双11当天优惠
2)参与天猫官方组织的双11营销活动而设置的优惠(如满2件75折等)
2.双11当天均不生效的优惠:除此之外的其他营销工具(如第三方打折工具美折、欢乐逛等,非打折促销类工具不受影响)
3.特别提醒:针对非双11活动商品,请提前使用单品宝设置双11当天促销价格。

注:天猫国际商家还可使用天猫国际包税工具进行优惠设置
2017.11.10 22:00:00 至 2017.11.11 01:59:59期间:
为保证流量高峰期间系统的稳定,将对所有天猫商家暂停天猫营销工具的新建、编辑、删除等功能,所以针对双11当天的配置,请务必在2017.11.10 22:00之前完成设置并保证设置的正确,在此高峰期期间,对应工具无法操作编辑,但已设置的活动依旧生效
2017.11.07 00:00:00 至 2017.11.11 01:59:59期间:
1.将对所有天猫商家暂停店铺宝赠品功能的新建、编辑、删除等功能。所以针对双11当天的赠品配置,请务必在2017.11.06 23:59:59之前完成设置并保证设置的正确。
2.提醒:促销中的赠品,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商家不得以“相关商品为赠品”等为由而主张不承担产品质量义务,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优惠叠加规则
1.双11活动商品在双11当天自动展示商品申报价格(即:双11活动价,简称“大促优惠”或“大促价”)
2.双11活动价可以与店铺级优惠工具(如店铺宝)设置的优惠叠加生效。
3. 双11活动价可以与优惠券叠加生效。
4. 双11活动价与新搭配宝(指:自由搭配、固定搭配):作为单品购买时,仅生效双11活动价;作为搭配商品购买时,则生效最低价
5. 双11活动价可以分别与双11购物津贴、天猫购物券叠加生效,但是双11购物津贴不可与天猫购物券叠加使用。
总而言之:
• 双11活动商品优惠叠加顺序:生效双11活动价,可叠加店铺宝(满减/满折/满赠),符合条件再叠加优惠券,若依旧符合条件再叠加双11购物津贴或天猫购物券,最后再叠加红包。
• 非活动商品优惠叠加顺序:生效单品宝折扣价,可叠加店铺宝(满减/满折/满赠),符合条件再叠加优惠券,若依旧符合条件再叠加双11购物津贴或天猫购物券,最后再叠加红包

优惠叠加示例
假定商家商品优惠设置如下表:

订单1 消费者F购买商家A的商品a一个
双11活动价500元(活动商品生效双11活动价)-店铺优惠50元(500元满足门槛)-商品优惠券50元(450元满足门槛)-双11购物津贴50元(400元满足门槛,在消费者购物津贴账户余额充足的条件下可减50元)=350元
订单2 消费者F购买商家A的产品b一个
单品宝价格550元(非活动商品生效单品宝价格)-店铺优惠50元(550元满足门槛)=500元
订单3 消费者F购买商家A的商品a一个,商品b一个
搭配价990(新搭配宝搭配价低于双11活动价,生效搭配价)-店铺优惠50元(990元满足门槛)-a商品优惠券50元(490-490/990*50=465元,同时
满足商品优惠券和店铺优惠券门槛,两者只能选一,系统会做最优选择)-a的双11购物津贴50元(a价格符合400门槛,b商品价格不符合600门槛,在消费者购物津贴账户余额充足的条件下)=790元
订单4:消费者F购买商家A的商品a一个,商家B的商品b一个
双11活动价900元(ac均为活动商品,生效双11活动价)–a店铺优惠50元(a500元满足门槛)-a的商品优惠券50元(a450元满足门槛)-双11购物津贴100元(此时商品a+商品c实付款为800元,在消费者购物津贴账户余额充足的条件下,可使用两次满400件50,即减去100)=700元
2
双11购物津贴
总体介绍
1.双11购物津贴简介
“双11购物津贴”是为天猫消费者开发的天猫平台通用型折扣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购物津贴享受优惠。为更贴合活动主旨,报名参加2017双11的商家,店铺全店商品均须支持使用“双11购物津贴”(部分不支持“双11购物津贴”使用的类目除外)。
2.适用商家
所有通过双11海选,入围的双11商家必须参加(双11正式商家+双11欢乐总动员商家)。
3.活动时间
发放时间:2017年11月1日 — 2017年11月11日
使用有效期:2017年11月11日 00:00:00 — 2017年11月11日 23:59:59
4.参与方式
报名且设置购物津贴门槛的店铺全店商品参与购物津贴玩法(部分不支持“双十一购物津贴”使用的类目除外)
历年大促购物券/购物津贴的差别

从“购物券”升级为“购物津贴”优势
1.去掉“张数”概念,金额实时累计,有多少钱抵用多少
用户A账户有70元购物津贴,购买每满400减50门槛下商品时。若订单金额为400元,则可抵用50元;若订单金额为800元,则只可抵用70元(若用户账户有100元购物津贴,则可抵扣100元)。
2.发放、使用更为灵活
可根据不同渠道、不同人群发放不同额度的购物津贴,过程中不断调控,保证用户有充足的购物津贴用于销费;一次下单使用时没有最多抵扣多少金额的限制(618期间用户一次下单最多只可使用30张购物券)。
3.全链路透出
官方渠道上,在会场、手淘猫客导购位置透出,店铺内,在商家店铺页面、商品详情页透出,并支持购物车实时计算和引导凑单。
介绍思路:
商家操作时间节奏表

商家端设置具体操作

若您在招商系统中看不到购物津贴设置入口(提示文案:您不需要参加“双11购物津贴”玩法),主要原因时您店铺下无支持购物津贴类目,则无需设置购物津贴门槛。


购物津贴全链路透出
1.消费者端领取路径
消费者可以通过互动城、会场页、搜索、店铺承接页、商品详情页等位置进行免费领取或积分兑换。
领取时间为:11月1日 — 11月11日
2.购物津贴透出路径
消费者可以在手机淘宝/天猫客户端各导购链接、搜索、会场页、店铺承接页、商品详情页等位置进行门槛透出。
透出时间为:11月1日 — 11月11日
购物津贴特别注意事项
1.叠加顺序
大促价(促销价)→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优惠券→购物津贴→红包等
2.优惠分摊
“双11购物津贴”支持单店铺满减支付,同时支持满减门槛完全相同情况下的跨店铺使用。跨店铺使用场景下,就消费者使用“双11购物津贴”抵减的额度,将根据订单实际金额等比利进行拆分计算商家就该订单的实际让利金额。例如:“双11购物津贴”每400减50元门槛下,若同时购买A、B店商品共400元时,A店铺订单金额(扣减完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优惠券后)为80元(双11购物津贴分摊10元),B店铺订单金额(扣减完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优惠券后)320元(“双11购物津贴”分摊40元)。
3.上不封顶
举例来说。例如:店铺中一个一级类目参与双11购物津贴活动,且满减门槛为“每满400减50”。一位消费者拥有120元的购物津贴。1)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400元,则可抵扣50元;2)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800元,则可抵扣100元;3)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1200元,则可抵扣120元(若用户此时有150元购物津贴,则可抵扣150元);以此类推,直至消费者拥有的购物津贴额度消耗完毕。
4.退款规则
符合购物津贴退回规则时会退回。退回规则:双11当天用购物津贴的订单,若订单已支付且是售中状态,则当关联下单的订单(即消费者合并下单的订单)全部关闭时,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关联订单未付款并关闭时,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其他场景均不退回。
例如:当消费者选择来自A店铺的300元和100元商品,来自B店铺的200元商品合并下单(共600元),最后使用购物津贴支付抵扣30元,则只当这3个商品全部交易关闭时,购物津贴才退回给消费者。
5.有效期
双11当天0点至23:59:59。
6.最低价
“双11购物津贴”不计入天猫招商活动、聚划算/淘抢购活动的近30天最低价。
购物津贴在订单页面的展示
消费者使用购物津贴抵扣的金额,将直接从商家的货款中扣除,即商家的实收款中汇扣减使用购物津贴可口的金额。商家不需要给天猫平台开票。
举例:消费者购买价格为400元的商品,额外支付快递10元,最终使用购物津贴抵扣50元。则消费者实付款为360元,商家实收款为360元。订单上表达如下。

3
常见问题FAQ
Q:如何设置“双11购物津贴”?
A:在9月5日14点公布海选结果后如果店铺报名成功则开放购物津贴设置入口,您可以根据页面提示点击设置,选择满减门槛提交即可,请于9月11日22:00前设置完毕。
Q:“双11购物津贴”的满减门槛是否可以自行设置?
A:不可以。满减门槛是根据各类目经营情况由平台统一确认的,商家只需要针对门槛进行选择和确认。
Q:能否取消“双11购物津贴”呢?
A:报名参加2017双11的商家视为默认接受“双11购物津贴”初始满减门槛,且报名成功后商家不得自行取消初始满减门槛。
Q:店铺内部分一级类目没有提示让我设置门槛,怎么办?
A:如果您在设置时,设置页面未提供某些一级类目的满减门槛,则为系统上不支持“双11购物津贴”使用。
Q:如何查看效果/数据?
A:可通过生意参谋-双11活动-“双11购物津贴”进行查看
Q:双11购物津贴会膨胀么?
A:不会
Q:如果发生退款“双11购物津贴”会退回吗?
A:负荷购物津贴退回规则时会退回。退回规则:双11当天用购物津贴的订单,若订单已支付且是售中状态,则当关联下单的订单全部关闭时,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关联订单未付款并关闭时,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其他场景均不退回。
Q:详情页展示问题
A:您设置“双11购物津贴”后,在双11预热和正式期期间(11月1日0点—月11日23:59:59)宝贝详情页将透出“双11购物津贴”的满减门槛,不支持的商品不透出规则。
Q:搜索页展示问题
A:支持“双11购物津贴”的商品在双11预热和正式期期间(11月1日0点—月11日23:59:59)将在搜索端透出对应支持“双11购物津贴”标志,支持一键搜索可用津贴商品。
Q:购物津贴的面额是多少?
A:本次购物津贴没有固定面额,在不同的渠道不同用户每次领到的金额不同。
Q:“双11购物津贴”是否可以和优惠券叠加使用
A:可以,优先使用优惠券。优惠的叠加逻辑是:叠加顺序为大促价(促销价)→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优惠券→购物津贴→红包等。若前序优惠使用完毕后仍如何门槛条件还可以使用“双11购物津贴”,优惠工具叠加规则参考(以99大促为例,双11版本请等待后续公布):https://maowo.tmall.com/discussion.htm?spm=a2227.7147689.0.0.eO5Jy8&id=67728&circleId=11
Q : “双11购物津贴”是否可以和天猫购物券叠加使用呢?
A:不可以。“双11购物津贴”与购物券均属于平台跨店优惠,消费者同时拥有“双11购物津贴”与天猫购物券(包括日常的天猫购物券、天猫购物券-行业券、天猫购物券-品牌券、天猫购物券、品类券等)时默认按照最大优惠力度的权益进行抵扣(消费者可自行切换最终使用的优惠权益),不可同时享受。另外,11月1日-11月11日,日常天猫平台发放的天猫购物券将下线。
Q:“双11购物津贴”上不封顶是什么意思?
A:举例来说。例如:店铺中一个一级类目参与“双11购物津贴”活动,且满减门槛为“每满400减50”。一位消费者拥有120元的购物津贴。1)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400元,则可抵扣50元;2)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800元,则可抵扣100元;3)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1200元,则可抵扣120元;(若用户此时有150元购物津贴,则可抵扣150元)以此类推,直至消费者拥有的购物津贴额度消耗完毕。
Q:“双11购物津贴”是否支持预售商品呢?
A : 可以,消费者将在预售支付尾款时抵扣“双11购物津贴”。若预售尾款合并支付时总金额大于门槛,则也可使用购物津贴。
Q:“双11购物津贴”如何跨店使用呢?
A:在设置了相同满减门槛类目下,消费者下单时跨店合并支付,达到门槛即可抵扣“双11购物津贴”。优惠的分摊金额按订单实际金额等比利进行拆分。例如:“双11购物津贴”每满400元减50元,同时A,B店铺使用并最终支付金额为500元,A店铺订单金额(减扣完单品级优、店铺级优惠、优惠券后)为80元(双11购物津贴分摊10元),B店铺订单金额(减扣完单品级优、店铺级优惠、优惠券后)320元(“双11购物津贴”分摊10元)。
Q:“双11购物津贴”是否计入最低价?
A:“双11购物津贴”不计入天猫招商活动、聚划算/淘抢购活动的近30天最低价。
Q:为什么我设置了购物津贴的门槛,但是部分订单消费者反馈没法使用?
A:部分类目不支持使用“双11购物津贴”,在合并付款时会剔除该类目的满减金额,计算后如果达到门槛才能够抵扣。商品是否支持,具体以商品详情页展示“双11购物津贴”满减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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