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标题下方“璞真财税”,设为“星标”吧!这样就不会错过每天精美文章推送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多数纳税人和税务干部仅凭这段话一时是很难理解和正确计算的,此规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应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土地价值的范围
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包含为取得该地所有的付出,如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二、关于宗地容积率的计算
宗地容积率是在该宗土地上所建盖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和除以该宗土地总面积的系数。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平面面积的总和,其计算范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第326号)执行,包含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但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罐等不计算建筑面积。加油站的加油罩棚虽不征收房产税,但需要用其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以确定土地价值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数额。
三、对宗地容积率的运用
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应将整宗地全部土地价值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应将全部土地价值按照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的土地面积的价值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案例一、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情况
例如,乙公司有一宗土地,占地30000平方米,支付价款30000万元,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该宗土地上建有1幢20层的房屋,每层1000平方米,另有无围栏的车库1000平方米,简易建筑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22000平方米,房屋、车库、简易建筑三项建造成本11000万元。那么该公司该如何缴纳该年的房产税呢?(当地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
根据政策规定,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应将整宗地全部土地价值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该宗地容积率为:22000÷30000=0.73,因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该宗土地的全部地价款30000万元,乙公司全年应该缴纳的房产税(11000+30000)×(1-30%)×1.2% =344.4万元。
案例二、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情况
例如,甲公司有一宗土地,占地30000平方米,支付价款30000万元,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该宗土地上建有1幢10层的房屋,每层1000平方米,另有无围栏的车库1000平方米,简易建筑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共12000平方米,房屋、车库、简易建筑三项建造成本6000万元。(当地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
根据政策规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应将全部土地价值按照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的土地面积的价值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该宗地容积率为:12000÷30000=0.4,因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24000万元(应税房产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12000平方米×2×1万元/平方米=24000万元) , 甲公司全年应该缴纳的房产税(6000+24000)×(1-30%)×1.2% =252万元。
企业集团内单位资金无偿拆借涉税风险分析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在日常经营中经常会遇到企业拆借资金的情况,如果税收政策把握不到位或者税务处理不规范,很容易产生涉税风险。本期我们就来轻松把握企业资金拆借的税收政策。
增
值
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其包含了3层含义:
(1)无偿资金借贷行为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财税[2019]20号相当于跨越式的规定,对于视同销售的免税。
(2)明确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仅限于集团内企业的资金无偿借贷。
“企业集团”如何认定?2018年8月31日前成立的“老集团”要有《企业集团登记证》,自2018年9月1日后新成立的集团需要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的规定,母公司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集团信息。
(3)免税期间为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如何理解免税期间?签订合同时or 借出时or归还时?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根据上述政策,无偿借贷行为服务完成以资金的归还来代表这个行为的全面完成。也就是说无偿借贷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是归还的时间。
所
得
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关联企业之间的无偿借款,应该按独立交易原则,但是如果借贷双方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一致,原则上无需纳税调整。
但实操中,部分地区对于企业集团内公司之间发生的无偿资金借贷行为,要求需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企业涉及相关业务,建议先咨询下主管税局的具体执行口径,避免涉税风险。
印
花
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税目税率表》,借款合同征税范围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 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因此企业与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01
问题提纲
小规模销售收入超45万适用免税如何填写申报表
02
会员提问
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2年第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120万元,适用免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在第二季度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03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2022年5月26日发布《退税减税降费 政策操作指南(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 增值税政策》第十九问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60万元,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在二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全部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04
专家指导
贵公司第二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享受免增值税政策的全部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 “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等项。
二

01
问题提纲
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如何账务处理
02
会员提问
我公司是一家科技型企业,一般纳税人,本月收到税局返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请问对应该笔款项,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03
政策依据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中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以及缴回的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纳税人将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缴回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04
专家指导
贵公司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以及缴回的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
01
问题提纲
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免税政策是否还需要到税局备案
02
会员提问
我公司是一家小型企业,本月向金融机构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符合免征印花税的规定,新印花税法执行后,是否还需要去税局进行备案吗?
03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包括:第30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04
专家指导
贵公司符合免印花税规定的,无需去税局办理备案,资料留存备查即可。注意企业要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

01
问题提纲
样品交客户试用是否缴企业所得税
02
会员提问
我公司是一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将部分产品作为样品交付客户试用,请问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03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04
专家指导
贵公司将产品作为样品交付客户试用,应按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
01
问题提纲
销售小规模纳税人时购入的固定资产如何适用税率
02
会员提问
我公司2014年购进的设备用于生产经营计入固定资产,购进时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现在出售该设备的增值税税率如何确定?
03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第五条、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04
专家指导
贵公司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出售该设备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END

一、关于应并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土地价值的范围
二、关于宗地容积率的计算
三、对宗地容积率的运用
企业集团内单位资金无偿拆借涉税风险分析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其包含了3层含义:
(1)无偿资金借贷行为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财税[2019]20号相当于跨越式的规定,对于视同销售的免税。
(2)明确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仅限于集团内企业的资金无偿借贷。
“企业集团”如何认定?2018年8月31日前成立的“老集团”要有《企业集团登记证》,自2018年9月1日后新成立的集团需要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的规定,母公司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集团信息。
(3)免税期间为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如何理解免税期间?签订合同时or 借出时or归还时?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根据上述政策,无偿借贷行为服务完成以资金的归还来代表这个行为的全面完成。也就是说无偿借贷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是归还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如何账务处理

我公司2014年购进的设备用于生产经营计入固定资产,购进时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现在出售该设备的增值税税率如何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