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推动、支持创业人员在网上交易平台开展创业活动提供相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一、贷款对象
在网上交易平台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活动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创业人员。
二、贷款条件
1、创业人员须实名制注册,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本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3、在网上交易平台从事实物或虚拟商品交易和服务活动,电子商务经营项目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之内,经营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市场前景较好,持续稳定经营三个月以上,销售的商品且每月均有有效交易量,经营情况良好;
4、电子商务注册地须在经营项目所在地,并在电子商务孵化园、阿里巴巴运营中心等电商集中创业地有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场地。
三、贷款程序
符合电子商务创业人员和企业可持下列材料,向经营项目所在地的劳动就业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1、个人、合伙和组织起来从事电子商务创业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实名制注册的电商店铺凭证;
(2)工商营业执照;
(3)累计交易量记录;
(4)创业人员(合伙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
(5)固定的办公或经营服务场所证明;
(6)贷款申请表等;
(7)合伙创业需提供合伙和组织创业证明(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2、经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促进就业基地的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促进就业基地认定证明;
(2)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代码证;
(4)税务登记正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
(6)法人代表证明书;
(7)法人代表身份证;
(8)员工就业失业登记证;
(9)企业职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
(10)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11)缴纳养老保险凭证;
(12)经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及上年度和当前财务报表;
(13)企业章程;
(14)累计交易量记录;
(15)企业贷款申请审批表现等。
四、贷款额度、期限、反担保、贷款利率和贴息按我省现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