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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第七十六条 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亮照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亮照系统:https://zzlz.gsxt.gov.cn/businessShow/
按系统提示输入亮照信息后,系统即生成该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的展示链接和标识图标;
2、进入亮照页面。
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为市场主体提供亮照信息管理功能,包括修改、删除、停止亮照/恢复亮照等;
二:淘宝平台亮照
1、打开千牛卖家工作台,点击【店铺】-【个体户亮照】;
2、进入页面,点击左侧【个体户亮照】;
3、进入页面,填写信息,上传营业执照照片,提交等待审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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