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春风拂面,杨柳成荫,
在这个春夏之交的季节,
很多政策有了新的改变,
特此搜集5月新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部分印花税减半或免征
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4月25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
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对试点地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等《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增值税率调整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等。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部分地区下调工伤保险费率20%或50%
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从今年5月1日起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20%或50%。
4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