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3月26日,财务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的公告。
政策提炼要点:
第一点:
优惠对象:小型微利企业、个体户
第二点:
时间期限: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第三点:
小型微利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率5%;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25%*20%
个体户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税收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居民企业。
判定标准: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②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③从业人数≤300人;
④资产总额≤5000万元 ;
注意: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除以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除以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政策依据:
①《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2022年13号)
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6号)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上有什么优惠?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①《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6号)
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6号)
个体户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政策依据:
第一种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申报。
第二种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事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吗?
答案是可以的。
具体解决方法如下: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6日前的,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