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定位
离境退税的升级版,境外旅客购物后现场领取退税款(预付金),无需等待离境后结算。
旨在提升消费便利性,鼓励旅客再消费,优化境外旅客体验。
实施范围
适用对象
境外旅客(在华连续居住≤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物,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
商店现场支付与退税款等额的预付金(现金或电子支付)。
旅客持退税物品、发票、申请单及身份证件向海关申报验核。
通过验核后,退税代理机构解除信用卡预授权,完成退税。
旅客未按约定时间或口岸离境,预付金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扣回;
实际离境时可重新申请退税。
需与本地退税代理机构就预付金等事项达成一致,自愿申请加入。
负责审核旅客材料,解除预授权或追回预付金,定期与税务部门结算退税款。
应退增值税额=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例如:某件商品含税价格为10000元,其适用的退税率为11%,
那么该商品的退税额 = 10000 × 11% = 1100元
实退增值税额=应退增值税额-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
例如:应退增值税额为1100元,手续费为22元(1100 × 2%),
则实退增值税额为1078元
(现行退税率一般为8%-11%,手续费为2%)
旅客利好:即时退税提升消费意愿,资金可用于二次购物。
商家利好:吸引境外消费,促进商业活跃度。
国际形象:优化旅游服务,增强中国作为购物目的地的吸引力。
自2025年4月4日起施行,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同步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