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自行判别与留存备查并行
二、核心要点:留存备查资料全解析
(一)优惠事项类型
涵盖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类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
(二)留存备查资料构成
资料包括与优惠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分为以下两种:
1.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三)归集与核算要求
-
企业需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毕。 -
若同时享受多项优惠或分项目核算的优惠事项,需按优惠事项或项目分别归集资料。
(四)留存时限
资料需从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五)总分机构资料管理
- 总机构职责
: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及实行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由总机构或汇总纳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统一归集并留存资料。 - 分支机构职责
:可独立享受优惠的分支机构,需自行归集资料,并在汇算清缴后将资料清单送总机构汇总。
三、常见优惠事项及留存备查资料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