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研究丨
澳式IPO:小微连锁门店企业融资新选择
作者:小杜
审核:CFO大叔
校对:知棠
来源:公众号【亿云财务官】
近年来,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政策的调整,结合A股市场IPO节奏阶段性收紧,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标准便越发严格,尤其是对于中国小微连锁门店企业来说,IPO之路更加艰难。对此,滴灌通澳交所提供了一个新的IPO突破口,破解了小微连锁门店企业融资难的困局。
滴灌通澳交所为全球首家持牌的收入分成(RBF)交易所,将国际资本通过非债类的RBF产品投入中国超过一万家实体门店。据滴灌通澳交所官网数据显示,2024年3月以来,有近40个来自中国餐饮、文体、零售、服务行业的消费品牌,携旗下共200多家门店,在滴灌通澳交所成功挂牌DRO,融资超过1亿元。不同于传统资本市场的IPO,滴灌通澳交所IPO无论企业大小,只要具备两个条件——收入信息透明和现金可控,便可以用收入分成合约(RBC),到滴灌通澳交所挂牌,从专业投资人那里获得融资。滴灌通集团创始人及行政总裁张高波先生表示:“中国消费企业通过滴灌通澳交所挂牌融资,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这不仅仅是一项经济行为,更是国际资本与中国实体经济互联互通的重要时刻。中国的小微门店直通资本市场,获得国际资本的支持,这对中国经济具有深远意义。”
滴灌通澳交所“滴灌之星”为发展小微金融市场带来了三大创新:
(1)市场结构创新:利用数字化,复制和重塑传统股票交易市场结构,让小微市场结构更“轻”、成本更低;
(2)市场准入创新:利用“高频分红”、“精准披露”和“实用门槛”,让滴灌通澳交所更普惠、更包容、更安全;
(3)市场交易创新:利用“先滴后灌、柔性定制”的创新交易模式,让小微融资更合理、更简单、更便捷。
准入及挂牌规则
滴灌通澳交所准入及挂牌规则如以下表格所示:
市场交易产品
过去,滴灌通澳交所上的产品只有每日分成协议(DRO),协议标的是商家的收入。购买DRO的人,每日可以分得商家收入的一部分。在“滴灌之星”系统发布后,新增了资产上市载体(SPV)、组合投资载体(SPAC)和指数交易载体(ETF),整体逻辑更加靠近港交所等证券交易所。新逻辑下,交易的底层资产仍然是收入分成权益凭证。SPV是证券化的凭证,由商家发行,附上更具体的发行和分红规则。SPAC则类似于RBF(收入分成)投资机构发行的基金。SPAC向投资人募资,投资于旗下管理的RBF资产。ETF覆盖交易所精选的资产和优先份额。
发行方式
滴灌通澳交所主要提供三种DRO发行方式:
(1)首次发行:指发行人首次进行的DRO产品的发行。首次发行的发行人为通过滴灌通澳交所审核批准的小微企业门店,申购方为滴灌通引领基金或本交易所批准的其他会员;
(2)新增发行:指发行人继首次发行后续进行的DRO产品的发行。新增发行的发行人是已经具有首次发行历史记录的门店,申购方为滴灌通澳交所会员;
(3)二手发行转让:指DRO产品持有人将其持有的DRO产品,在本交易所进行二次挂牌发行,以转让给其他会员。二手发行转让的交易方均为滴灌通澳交所会员。
终止挂牌
滴灌通终止挂牌条件有以下几点:
(1)如挂牌申请人所在品牌或门店被依法解散、责令关闭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2)交易所产品持有人一致同意终止在本交易所挂牌此产品,并获得交易所批准的终止挂牌的审议结果;
(3)挂牌申请人在本交易所审核批准完成挂牌后,未按照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挂牌;
(4)挂牌申请人完成产品挂牌后,产品未在交易所认可的期限内得以申购;
(5)导致暂停挂牌的情况在交易所限定的时间内未得以消除;
(6)挂牌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交易所的问询,或者未按照本规则规定和本交易所的要求进行报告或其他交易所认为应终止挂牌的情形。
由于滴灌通澳交所的发行主体不是公司,而是门店,即一个个经营单元,所以与A股发行主体完全不一样,澳式IPO可谓是即插即用式的IPO。申请人可通过“滴灌通澳交所”官网——“M-Terminal”平台注册填写挂牌申请。从接触到完成澳式首次IPO,需时大约一个月,主要工作包括:采集信息、连接ARM系统、确定合约内容。品牌明确上市意向后,整个流程都可由小微服务商协助完成且平均只需要2~3周,时间较长基本不会超过1个月。期间,品牌和门店需要支付的第三方服务费用,可以忽略不计(集资成功费除外)。
此外,一旦与滴灌通澳交所的ARM系统接通,且运作正常,之后该品牌旗下的其他门店挂牌或是已挂牌门店增发DRO,仅需2~3天便可完成,基本没有什么第三方服务费用(集资成功费除外)。
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和小微连锁门店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把握当前滴灌通澳交所上市的IPO突破口,积极规划资本路径寻求上市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以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无疑是一个较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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