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期文章《重磅!证监会主席吴清宣布A股重启未盈利企业上市通道》(点击查看文章)中,我们已详细拆解了创业板第三套标准的适用条件与财税要点。近日,创业板改革再落重子——2026年4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正式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
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重点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截至2026年4月,创业板上市公司近1400家,总市值约18万亿元。
此前,创业板已形成三套上市标准体系:
2026年4月10日,证监会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通过“市值+营收+成长性/研发强度”组合,降低市值和营收门槛,精准适配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企业。
两项指标(满足其一即可):
成长性导向(适用于新兴产业)
·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
·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该项指标主要面向新能源、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突出成长性,能够适应其成长速度快、市值相对较低的特点。深交所负责人表示,第四套上市标准设置了较高的市值要求,以利于筛选出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2亿元营收门槛要求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符合早期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发展规律。
创新性导向(适用于未来产业)
·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
·且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该项指标主要面向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引入体现创新性的研发投入指标,突出创新能力,能够适应其创新能力突出、收入起点较低的特点。
第四套标准与第三套标准形成互补关系: 第三套标准要求市值50亿元、营收3亿元,侧重商业化规模;第四套标准将市值门槛降低20—40亿元,营收门槛降至2亿元,但引入成长性或创新性指标,更侧重企业的增长潜力或研发强度。
对于创新企业而言,政策窗口期已经开启,关键在于客观评估自身发展阶段,精准定位适用标准,并提前从财务合规、研发管理、估值论证等维度做好布局,以高质量申报迎接制度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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