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旧历甲辰年)腊月初,宁河区全力打造芦台大集商贸习俗活动。自腊八开始到腊月二十八,短短20天,芦台大集迅速走红,并得到了新华社、央视等多家媒体的点赞,不仅为宁河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引擎,也扩大了宁河的知名度美誉度,可以说是吹响了宁河农文体商旅融合发展的冲锋号。对于芦台大集确立的具体年代,史料上并无确切记载,而通过芦台镇的历史演进推断芦台大集形成大约有一千多年了,经过梳理地方旧志可知芦台形成固定集市日至少在459年以上。
我国集市传统民俗活动历史悠久,据《易·系辞》记载神农时代是以“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位于渤海之滨的古镇芦台,自古为兵戎要地,唐乾宁元年(894),卢龙军留守刘仁恭在今芦台筑海口镇,并置军留守。旧志云:芦台军,后唐同光中(公元923-926)刘守光刘守文相拒所置,有台一座,俗名将台。后唐同光三年(925),庄宗命赵德钧镇[芦台]军,置盐场。随着盐业的兴起及军民人口的日益增长与生产生活的需求,逐渐自发形成了每隔二三十天一次的“草市”传统民俗活动。所以说,芦台大集传统民俗活动传承有一千多年了。
清乾隆年《宝坻县志》卷六《乡闾》
记载芦台市集源于明志
宋辽时期,芦台为南朝北国边防前哨,蓟运河两岸贸易活动更为活跃。至元代,自北京建都(元大都)以来,作为兵戎要地及漕运要津的芦台更加日益繁华。明永乐二年(1404),随着南方大量移民充实北方地区,加之后来永乐帝迁都北京,芦台人口日增,集市商贸等民俗活动随之不断拓展并确立了逢三排八五日一次的集市日。对于芦台大集的历史记载,清乾隆年《宝坻县志》卷六《乡闾》中记载:“旧志所载市集亦不备,今并明志核实乃知,八门城、丰台、侯家营、口东庄皆有,之外尚有潘庄、芦台、梁城所三集拨入宁河”。综上所述可知,芦台市集在明代《宝坻县志》上有其记载。据史料考证,明代正统年间、弘治十一年、嘉靖十四年、嘉靖四十二年先后四修《宝坻县志》,其中最晚的一次是嘉靖四十二年开始至嘉靖四十五年七月完成。而嘉靖四十五年是公元1566年,至2025年已459年,因此来说,芦台大集至少有459年以上。
明清以来,芦台的军事战略地位愈加凸显,天津河捕通判、通永镇总兵、巡检司衙门先后驻地芦台,为芦台集市贸易的繁荣注入了生机。芦台大集参与者不仅有小农、小商贩、手工业者等普通百姓,且有一定数量的兵士与官衙人员参与农副产品及军需用品的交易。主要产品有粮油、蔬果、衣帽、农具、苇席、薪柴、布匹、丝绸、活鱼、干货、家具、玩具、酒、醋、酱、化妆品及日用品。后随着商贸活动的火爆,还逐渐衍生出庙市(庙会)、渔市、谷市、官(军)市、灯市等很多文化活动和独特的民间习俗。庙市多为仙道日,如正月十五逛庙,传统花会与戏曲演出,观花灯(与灯市交融)等活动。渔市则利用芦台镇鱼米之乡的环境资源优势,专门开设水产品及捕捞加工器具的商贸活动;谷市为专门的粮油交易活动;官(军)市则主要为军营和军士生活加工的普通军需产品,如搭建帐篷用的苇席、帆布、竹木竿,及其他生活用品,甚至娱乐用品等。据《清史稿》载: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 六月六日,清廷令宁河县芦台巡检管理北塘海口至大沽口新河河务,兼理地方事务;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十一月一日,聂士成所统之武毅军为武卫前军,驻芦台。
纵观芦台镇千年历史,始终是官与军的重要驻地,这也是芦台大集长盛不衰的主要因素。在芦台大集活动中,还衍生出锅贴饺子、驴肉火烧、豆腐脑、油条、凉糕、切糕、糖葫芦、吹糖人等各色小吃,皮影、杂耍、变戏法、斗鸡、斗蟋蟀、演武等特色表演。芦台大集商贸习俗活动,可以说是一项集商品交易、商贸订购、庙会活动、特色美食、民间舞蹈、戏曲音乐于一体的盛大传统民俗活动。
民国时期,芦台大集延续了明清时期的民间习俗。1938年,宁河县政府移址芦台,确立了芦台镇在宁河县的政治经济中心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基本延续了芦台大集传统民俗活动。1967年至1980年,芦台大集曾中断十余年,1980年又重新恢复,集市地址由原芦台南街迁至震新路与商业道。1996年,贸易开发区蔬菜批发市场开集纳市。1999年,芦台大集传统民俗活动场地迁至贸易开发区。新中国成立后,虽说庙会等习俗逐渐淡出,而新兴行业的崛起又为之注入了新的活力。

2024年底,天津市公交集团专门开设了由天津市区开往芦台赶大集的公交专线,使芦台大集传统民俗活动的参与群体得到了进一步扩元。在现代社会中,芦台大集传统民俗活动不仅保留着其基本的社会功能和经济交易功能,成为人们社交互动和文化体验的重要载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还能在集市中享受更多多元文化消费模式,并通过以贸促农、以商兴业、经济兴文、以文促旅的循环互补模式繁荣城乡经济,促进地方经济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