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念
类型
在股权收购的情况下,收购方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根据收购方购得的股权数量,收购结果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参股。参股是指收购方取得目标公司部分股权,收购方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但不一定以控股为目的。
(2)控股。控股是指收购方获得目标企业较多股权,成为目标企业的控股股东,对该公司进行控制。
(3)全面收购。全面收购是指收购方以全面控制被收购方为目的,收购对方的全部股份,目标企业转化为收购方的子公司。值得一提的是,向所有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不等于全面收购,因为部分收购也必须采用这种形式向所有股票所有人发出收购要约,这是公司股东平等待遇原则的体现。另外,全面收购的结果也可能是只获得目标公司达到法定比例的部分股份。
文: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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