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第九节 材料、燃料、动力的归集和分配

第九节 材料、燃料、动力的归集和分配 小磊税税念
2025-01-20
2
无论是外购的,还是自制的,发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各项要素费用时对于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燃料和动力,一般能分清哪种产品领用的,应根据领退料凭证直接计入相应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项目。对于不能分清哪种产品领用的,需要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相关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
一、材料的归集
材料费用计入产品成本的程序和方法遵循受益原则进行确定。
对于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材料,要选择适当的标准将材料费用分配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分配标准的选择要求比较合理,即分配标准同各成本计算对象负担的材料费要有成比例的因果关系。在材料消耗定额比较准确的情况下,企业通常采用定额消耗量比例法或定额消耗费用比例法进行材料费的分配。
现以定额消耗量比例法为例,说明共同耗用材料的分配方法。其材料费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
分配率=待分配的共同耗用材料费用÷各种产品材料定额耗用量(重量、定额成本等)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该种产品的材料定额耗用量X分配率
【例】某工业企业本月领用某种原材料2106千克,单价200,原林料费用合计421200,生产甲产品400件、乙产品300件。甲产品消耗定额1.2千克,乙产品消耗定额1.1千克。分配结果如下。
分配率=421200÷(400x1.2300×1.1)=520
应分配的材料费用如下。
甲产品=400×1.2×520=249600()
乙产品=300×1.1×520=171600()
各种材料费用的会计处理
各种材料费用
会计处理
基本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耗用的材料费用
记入“生产成本”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的借方,在明细科目中还要按“直接材料”“应燃料和动力”项目分别反映
辅助生产的材料费用、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所发生的材料费用
分别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借方
 
用于非生产用的材料费用
记入其他有关科目,如“在建工程”(专项工程耗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职工福利部门耗用)等科目
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核算,期末应该分摊
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差异用红字)

二、燃料的归集
如果企业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消耗的燃料数量较多,可以单独设置“燃料”总账科目,并在产品成本明细账中单独设置“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用以归集和分配所发生的燃料费用。如果所消耗的燃料数量不多,可以将燃料并入“原材料”科目核算。
燃料分配,如果是生产几种产品共同发生的燃料费用,可分配计入各种产品成本明细账的“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间接计入的燃料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的分配可以采用燃料定额消耗量分配法、燃料定额费用分配法、重量比例分配法、实际产量分配法、产品体积分配法等。
三、动力的归集
外购动力主要是指企业向外单位购买电力、蒸汽、煤气等,其费用应按用途和使用部门进行归集。直接用于生产的动力费,列入“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记入“生产成本”账户及其所属明细账;属于照明、取暖等用途的动力费,则按使用部门分别记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动力分配,各个车间、部门的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一般都分别装有电表,所以外购电力费用在各车间、部门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之间,可以按用电度数的比例进行分配。而基本生产车间的动力用电,一般不能按产品分别安装电表,所以基本生产车间的动力用电费用,需要按机器工时比例、生产工时比例、定额耗电量比例或其他比例进行分配。在实际工作中,动力费用的分配一般是通过编制“动力费用分配表”进行的。
小磊解读:
工业企业材料、燃料、动力的归集和分配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归集注意事项
1、准确记录与确认:在领料单、燃料动力消耗单等相关单据上,注明所使用材料和费用用于哪个项目,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确保材料和费用的正确归集。同时,企业应妥善整理与项目关联的材料、物资的购入发票、入库单、领料单等相关单据,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以便在需要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依据实际耗用:外购动力费用的归集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量和确认,即计入产品成本和有关费用的外购动力费用,应按照当月有关电力、煤气、蒸汽等动力的计量装置确定实际耗用量乘以相应单价的金额,无论这些款项是否已经支付。
二、分配注意事项
1、选择合理分配标准: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以正常生产能力水平为基础,按照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对于材料、燃料、动力费用的分配,可依据材料消耗与产品的关系来选择分配标准。如材料、燃料耗用量与产品重量、体积有关的,按其重量或体积分配;动力一般按用电(或水)度(或吨)数,也可按产品的生产工时或机器工时进行分配。在消耗定额比较准确的情况下,原材料、燃料也可按照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或材料定额费用比例进行分配。
2、遵循分配原则: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费用,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品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制造费用可按人工工时、人工工时定额、也可按机器工时进行分配,但不能按照产品定额,因为制造费用属于间接费用,与产品定额没有直接关系。辅助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与制造费用类似,本身归集的加上其他分来的合计再按谁用谁承担的原则进行分配,但一定要记住先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最后分配制造费用,否则制造费用就不完整,还需二次分配。
3、编制分配表与账务处理:材料、燃料、动力费用的分配,一般通过材料、燃料、动力分配表进行。材料、燃料分配表应根据领退料凭证和有关资料编制,其中,退料凭证的数额可以从相应的领料凭证的数额中扣除;对于外购电力而言,动力分配表应根据有关的转账凭证或付款凭证等编制。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

下节预告:职工薪酬的归集和分配。敬请关注!

长按扫码关注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小磊税税念
1234
内容 313
粉丝 0
小磊税税念 1234
总阅读975
粉丝0
内容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