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第十六节:出口退(免)税政策之三: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

第十六节:出口退(免)税政策之三: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 小磊税税念
2025-03-09
0
享受电子商务出口退(免)税的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1.电子商务出口退(免)税的条件: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2、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预退税的规定:
出口预退税是指跨境电商企业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无需等待货物实际销售。
(1)出口海外仓申报出口退(免)税流程
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材料信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还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货物报关离境——》出口预退税——》销售再核算。
(2)如何申报出口预退税
申报时在业务类型栏填写“海外仓预退”,业务代码为HWC-YT;区分为未销售和已销售货物,分别进行出口预退税和出口(退)免税申报,未作区分的全部视为未实现销售;生产企业使用单独的申报序号,外贸企业使用单独的关联号申报。
(3)出口预退税核算期
税务办结出口预退税次年4月30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完成核算。经税务机关同意后,外贸企业可在核算期内的任意时间办理核算。
(4)如何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
货物已实现销售:应退与预退税额无差异,系统勾选“无需调整申报”即完成核算;货物已实现销售:应退与预退税额存在差异,系统勾选“需要调整申报”调整申报后完成核算;货物仍未实现销售:系统勾选“需要调整申报”并全额缴回出口预退税即完成核算。 若后续实现销售,在重新申报出口退(免)税。
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的,税务机关应当追回已办理的出口预退税;纳税人待货物实现销售后,再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


长按扫码关注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小磊税税念
1234
内容 313
粉丝 0
小磊税税念 1234
总阅读19
粉丝0
内容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