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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节:出口退(免)税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第三十九节:出口退(免)税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小磊税税念
202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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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贸企业免退税会计核算

1)采购业务的会计核算 

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应设置“库存商品”明细账,下设两个二级科目: 

- “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 “库存商品——内销商品” 

财务部门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确定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的进项税额,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 借记: 

- “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记: 

- “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① 采购出口货物,验收入库并支付国内购货款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② 采购内销货物,验收入库并支付国内购货款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内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

① 内销货物

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务部门应按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相关凭证资料,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 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不计提销项税额。

A. 出口销售收入确认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收到外汇时(财会部门根据结汇水单等):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借或贷)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等

出口与收汇在同一月完成,且无汇兑差异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B. 以预收货款方式的:

- 收到预收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国外客户货款等

- 货物实际出口后,财会部门依据外销出口专用发票的出口额折算成人民币,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 注:后续收到外汇时,仍需处理汇兑损益(如有)。

确认出口收入及国外运保费处理:

- 确认出口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 

贷:其他应付款——国外运保费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 收到外汇并结汇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借或贷)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

- 支付国外运费、保险费及佣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国外运保费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借或贷)  

贷:银行存款

3)结转成本核算

① 结转出口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② 结转征退税率差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免退税的会计核算

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对计算应收的出口退税,应通过以下科目处理:

- 申请出口退税时: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 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 对征税率与退税率差额部分,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出口货物劳务一般贸易免退税会计核算

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分为外购货物出口与委托加工收回货物出口两种方式。一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申报免退税。二是外贸企业以委托加工修理修配收回货物方式出口的,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外贸企业以此为计税依据申报免退税。

现以某外贸企业外购货物出口与委托加工收回货物出口两种方式的会计核算、免退税计算及申报报表为例进行分析。 

【案例8-11】 华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抗菌素内外销业务,纳税人识别号为 110105663744529960,海关企业代码 1102960996,属于非出口收汇重点监管企业,应在规定的免退税申报期截止日之前收汇[注:《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不能收汇的情形除外」。在申报出口退税时不需提供出口收汇凭证。该公司征税率 13%、退税率10%,在2019年8月底无留抵进项税额,9月、10月发生如下业务(除特别指明外,银行收汇时,手续费忽略不计)。

(一)9月发生的业务

1. 该公司从事委托加工收回出口业务,当月从国内购进一批抗菌素原料 145000元(不含税),进项税额18850元,并取得购进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将此抗菌素原料销售给国内B企业进行加工杀菌剂并收回后出口,销售抗菌素原料时取得内销收入 150 000元,销项税额为 19 5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均做了账务处理,已知上期留抵税额为0,免抵退应退税额为0。

2.当月从C企业购进一批抗菌素,合同约定成交价360000元,但未什款也未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并于9月15 日报关出口,出口货物报关单号 201909154567891345,出口额60 000美元(FOB),当月未支付国内抗菌素货款,也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单证不齐无法申报出口退税。已知,9月1日的美元汇率中间牌价为6.099,该笔在9月出口抗菌素的外销收入换算成人民币价格为365 940元,并在9月底计入外销收入账。

3. 在10月11日对9月发生的业务进行了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10月发生的业务

1. 当月收回委托B企业加工的抗菌素,全部支付货款180000元(不含税),进项税额为

234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为 110114087623458977。在10月21日全部报关出口,出口货物报关单号码为 201910214567891346,出口额 30000美元(FOB)。已知,10月1日的美元汇率中间牌价为 6.1053,该笔在10月出口抗菌素的外销收入换算成人民币价格为183 159元(30 000× 6.1053),于10月底计入外销收入账。

2. 在10月支付9月购进国内C企业抗菌素的购货款360 000元(不含税),进项税额为

46 8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为 110114087654321147。

3. 该公司在10月出口单证全部取得且信息齐全,同时,也在银行办理了出口收汇手续。

4. 在11月10日对10月发生的业务进行了增值税纳税申报。同时,对9月和10月出口的两笔抗菌素在收到单证信息后进行了免退税申报。

华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免退税计算及各类填报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9月发生业务的处理

9月初,该公司从国内企业购买抗菌素原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借:库存商品——抗菌素原料       14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 850

贷:银行存款                     163 850

2. 该公司销售抗菌素原料给 B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结转成本。

1)作价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69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 500

2)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内销商品             145 000

贷:库存商品——抗菌素原料             145 000

3.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3栏)一当期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应退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5栏) =19500-(18850-0)-(0-0)=65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650

货: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0

4.从C企业外购抗菌素出口暂估入库360000元,未支付国内抗菌素货款;对60000美元的出口额换算为人民币365940元确认外销收入,本月未收到此笔业务的国外汇款。

出口估价入库价格=360000元。

1) 购进抗菌素暂估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抗菌素)           36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                       360 000

2) 当月确定外销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一—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365 94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抗菌素)        365 940

5.结转当月出口抗菌素外销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360 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抗菌素)       360 000

10月发生业务的处理

10月初,申报上月应交增值税税额,将出口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进行纳税申报。同时,收回B企业委托加工完成的抗菌素,并在当月全部报关出口。

1. 在10月11日对9月发生的业务进行了增值税纳税申报缴纳,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0

贷:银行存款                            650

2.从B企业收回委托加工抗菌素,并将购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抗菌素)   180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3 400

贷:银行存款                              203 400

3.10月,收回委托加工抗菌素申报出口额30 000美元,换算人民币价为183 159元,在当月已收汇,确认外销收入进行做账。

借:银行存款 183 159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抗菌素) 183 159

同时,结转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抗菌素) 180 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抗菌素) 180 000

10月,支付购进C企业抗菌素的货款36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并冲减上期暂估入账应付账款。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抗菌素) - 36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 - 360 000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抗菌素) 360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6 800

贷:银行存款 406 800

同时,结转或调整商品成本,由于在9月估价结转的成本与实际应计入的成本相同。因此,此处不再做相应的调整。如果是估价入账成本与收到发票按实际入账成本不同时,应对差额进行做账调整,此处略。

5. 结转差额成本,依据在10月取得的两笔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计税金额结转差额成本。已知抗菌素征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 10%,其计算免退税如下:

结转成本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征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

180 000 +360 000)×(13%-10%)= 162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抗菌素)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6. 计算退税额,依据在10月取得的两笔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计税金额计算退税额。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180 000+360 000)X

10%=54000(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54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4 000

同时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4 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54 000

7. 调整9月出口60000美元抗菌素收汇额损益。已知,9月1日的美元汇率中间牌价为

6.099,10月11日的收到美元时银行买入价为 6.1053,其会计处理与调整如下:

9月计账的出口收入=60 000 × 6.099 =365940(元)。

10月实际结汇人民币金额=60 000 × 6.1053= 306 318(元)。

出口收汇差额=366 318- 365 940 =378(元)。

借:银行存款 366 318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 365 94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378

(三)在11月初申报计算的增值税纳税与免退税

11月初,該公司邮报增值税奶辕与退(死)税中报。11月底,呈管税务机关核准了接公司

54000元免退税,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54 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54 000

注:上述例题中,结合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售原材料委托加工收回出口和外购出口的两种会计核算,在操作中应注意区别核算的不同。

三、进料加工免退税会计核算与实务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只有委托加工形式可以申报退(免)税,在会计核算上,复出口的会计处理同自营出口货物,对其进口、加工过程及申报退税,按以下进行账务处理。

(一)进口原辅料件的账务处理

1)国外进口料件时,外贸企业应根据进口合同规定,凭全套进口单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一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货:应付账款——××外商

支付上述进口原辅料件货款及银行费用,根据银行单据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外商

借或贷:财务费用(承兑手续费等)

贷:银行存款

2)因进料复出口业务海关实行保税进口制度,无须核算税金。在进口环节中发生的费用,计人“经营费用”科目。如果因特殊原因,海关要求对进口货物进行征税时,出口企业应根据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将进口关税结转到“材料采购”成本中,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3)进口料件入库时,财会部门应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等单证,作如下会计

分录:

借:原材料进口料件(商品名称)

贷:材料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二)进口料件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 将材料拨付加工厂加工时,提供委托加工合同,注明加工费,由相关部门出具材料出库单,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厂

贷:原材料—进口料件(××商品名称)

2) 加工收回时,凭加工费发票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厂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

3)加工成品人库的核算: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厂

4)确认出口货物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国外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人

5)成品出口的成本核算: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申报免退税的核算

1) 结转差额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2)计算确认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同时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3) 收到该笔业务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四)进料加工申报退税案例分析

【案例8-12】春江进出口公司(外贸)2019年7月以进料加工方式保税从国外购入一批料件,价格为100000元(换算人民币价格)已支付货款,并委托玉华厂加工成品出口。当月加工完毕,该公司收回成品时,取得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 000元,税额为6 500元,并以 FOB 价方式报关出口,出口额换算人民币为200000元,尚未收到货款。已知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0%,征税率 13%,其他各类费用发生额(略),其该企业的会计核算与退税计算如下:

1)国外进口原料时,出口企业应根据进口合同规定,凭全套进口单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进口料件入库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进口料件 100 000

贷:材料采购——进料加工 100 000

2) 当月将进口材料拨付加工厂加工,按合同凭出库单,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玉华厂 100 000

贷:原材料——进口料件 100 000

3)加工收回时,凭加工费发票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玉华厂 50 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6 500

贷:银行存款 56 500

4) 加工成品入库的核算: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15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玉华厂 150 000

5)出口货物收入入账时:

借:应收账款——国外客户 2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200000

6) 成品出口的成本核算: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150 000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150 000

7) 依据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结转差额成本:

加工费结转成本税额=委托加工计税价格×征退税率之差= 50 000X(13%-10%)=

15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15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1500

8)依据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退税额:

加工费退税额=委托加工计税价格X退税率= 50000 ×10%=5000(元),会计处理

如下: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5 000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 000

同时结转;

借:应交税费—二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 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5 000

9) 收到该笔业务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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