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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之展会境外展品进口和销售免税

第十节: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之展会境外展品进口和销售免税 小磊税税念
202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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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核心内容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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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内容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和汽车。

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相关规定数量或金额上限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二、对国家级展会境外展品进口和销售免税详细解读

(一)享惠主体:进口零关税展品

1、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事业单位

3、符合条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的科技类、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业务主体资格条件

1、满足一般贸易商品的进口条件;

2、参展企业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展品清单,由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或其指定单位向海口海关统一报送。
    (三)享惠范围

展会期间销售,且销售额度规定上限内

(四)税收优惠额度限制

(五)管理方式

1、对“零关税”展品设立海关电子账册;

2、不按特定减免税货物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六)展品进口便利化措施

1、专用通关窗口:设置博览会等展会专用通关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实现展品快速通关;

2、一展一策对重大展会实施个性化通关服务方案,根据展会特点定制监管模式

3、智慧监管:运用智慧+信用智慧+风控监管手段,打造从货物申报到口岸放行的全链条智慧化管理模式

4、通关时效保障:对海南口岸查验报关单的海关查验作业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七)内销补税机制

1、规定:境外展品如从海南自由贸易港经二线进入内地市场,需按相关规定补缴进口税收

2、补税方式:享惠主体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按进口料件补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八)整体办事流程

(九)实务建议与合规指引

1 展前准备与资质确认

确认享惠主体资格:展商应核实自身是否符合"享惠主体"资格如不符合条件,可考虑在海南设立独立法人实体或与当地合格主体合作。

审核展品合规性:仔细对照《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确认展品不属于禁止、限制或征税目录内的商品。目前,约74%的商品税目享受"零关税"政策,但仍有部分商品需照章征税。

提前办理展品备案:利用海关电子账册管理系统,提前办理展品备案手续,准备好展品清单、价值证明等相关材料,缩短现场通关时间。

2展中运营与销售规划

遵守展品管理规定

确保展品用于展示目的,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销售、挪用或处置。如计划在展会期间销售展品,应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选择符合条件的销售渠道。

灵活选择销售策略

A.高价值、面向游客的商品可优先考虑离岛免税渠道

B.大众消费品可考虑跨境电商渠道以覆盖更广的客户群体;

C.对需要在海南进行加工或组装的产品可考虑利用加工增值政策进行深加工后内销。

用好便利化措施

充分利用海关为展会设置的"绿色通道""一展一策"等便利措施,及时解决展品通关、展示和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展后处置与合规管理

展品销售

A.通过已规划的销售渠道处理展品,并按规定完成税收缴纳

B.通过跨境电商渠道销售的,应完善相关电商平台对接和物流安排;

C.通过离岛免税渠道销售的,应与免税持牌企业合作。

展品复运出境

如展品未销售且需复运出境,应按海关规定办理退运手续,享受暂准进口免税政策。

税务合规管理

完整保存展品进口、销售和税收缴纳记录,配合海关后续核查。如发现申报不实或其他违规情况,可主动利用海关"主动披露"机制,减轻或免除处罚。



节预告: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之离岛免税,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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