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的企业都需要先采购原材料或产品,然后才能对外销售。在采购环节,电商企业除了要把控成本,还要把控采购风险。下面从不同的几个方面介绍如何把控采购风险。
一、采购合同
采购的第一个环节就是签订采购合同。在签订采购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身份不同,增值税征税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在采购环节,买卖双方有可能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其中一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另一方是一般纳税人。
如果买方是一般纳税人,那么买方肯定希望卖方也是一般纳税人,这样买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买方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买方对卖方的纳税人身份就不会有要求,因为无论卖方开具什么种类的发票,买方都只能做成本处理,在质量相同的情况下选择价格最低的卖方就可以了。因此,在签订采购合同的时候,买方通常会要求卖方提供能够证明纳税人资质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许可证等)并加盖公章。
2、发票种类
发票种类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用机打普通发票、定额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等。
纳税人身份不同,发票上的税率也不相同。例如,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13%、9%或6%,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或5%。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开具发票的时间。
3、价款和报酬应含税
签订合同时,最好分别列出货物的含税价款和不含税价款,避免合同双方在金额上产生误解,影响开票金额。根据《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以合同金额为计税依据,如果合同备注了不含税金额,或者单独列明了增值税税额,就按照不含税金额计算印花税。如果合同没有分别注明不含税金额或增值税税额,就按照合同总价款计算印花税。
另外,支付货款的方式包括预付货款、货到付款、分期付款等,财务人员要根据付款方式做好预算。
4、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
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电商企业常面临客户投诉延迟发货等情况,有时需要赔偿客户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延迟发货是由供应商造成的,电商企业就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要求供应商补偿,从而降低成本。
二、 采购渠道的选择
在采购过程中,电商企业往往要面对不同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明确价格的构成,尤其是税费是否包含在价格中。
供应商既有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供应商提出开具发票的前提是电商企业“补税点”,或者供应商说自己是小规模纳税人,不愿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货物质量相同的情况下,电商企业应该如何选择供应商呢?
作为买方,首先要考虑自己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然后考虑购进货物的用途是什么,能不能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如果买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就不需要考虑供应商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只需要选择能够提供发票且价格最低的供应商。如果买方是一般纳税人,那么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可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仅可取得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不含税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应该优先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这样才能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三、常见采购业务的涉税风险
采购时,电商企业除了要从成本的角度考虑如何选择供应商,还要从税务的角度考虑自身的风险。采购业务的税务风险主要来自以下环节:合同签订、货款支付、货物往来与进项发票的开具。
采购业务的涉税风险主要有以下几项。
1、为降低成本选择不开具货物发票
有些电商企业为了降低采购成本,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选择使用不含税价格,这样采购成本就比含税价格低,对外销售就更有价格优势。但是,合同价格不含税,如果电商企业需要发票,供应商肯定会要求其付出一定的成本,这就造成很多电商企业宁愿放弃这部分进项发票,也不愿意增加成本取得进项发票。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所销售商品的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可以扣除这部分货物成本。另外,发票是消费的合法凭据,后期万一发生争议也可以将发票作为凭证。
因此,电商企业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使用含税价格,不仅可以取得进项发票,销售价格也可以根据含税采购价来定,毕竟对外销售商品时成交价格就是默认的含税销售额。
2、要求供应商多开发票
有些电商企业在采购时为了多开进项发票,会跟供应商商量以对公支付的方式多付一笔货款,然后要求供应商多开一些发票。这是目前虚开发票的做法中最常见的一种,很多电商企业都觉得这样做没什么问题,因为该交的税都交了,采购业务也是真实的,但实际上这就是一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不得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不得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违反规定属于虚升发票的行为,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金额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从税收风险的角度来说,电商企业应该杜绝这种要求供应商多开发票的行为,确保合规经营。
3、对开发票
在采购业务中,有时也会发生买方因质量、价格问题而退货的情况。如果是正常的退货,买方需要将采购进项发票退给供应商,供应商收到退票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进行冲红,但有些供应商觉得这样做很麻烦,可能会要求买方开具销售发票,这种行为就叫对开发票。对开发票也是一种虚开发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因此,电商企业在采购业务中发生了退货,该冲红就要冲红,该退票就要退票,千万不要对开发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4、收款方与开票方不一致
在采购业务中,有时会遇到票款不一致的情况。比较常见的情况之一是收款方与开票方不一致。
比如:A公司向B公司采购货物,支付了100万元的货款,B公司因为发票不够用,就通过独立的关联公司C公司,给A公司开了一张发票。
这种行为在电商行业中比较常见,不少人觉得没有问题,毕竟业务是真实的,也的确支付了货款。尤其是在供应商与开票方股东相同的情况下,做这种操作的人认为两家公司都是自己成立的,由哪家公司开票都无所谓,但实际上这也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有些电商企业觉得开票方是谁无所谓,只要能取得发票用于抵扣就可以了,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付数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因此,对买方来说,如果收取货款的企业跟开具发票的企业不一致,即使拿到了进项发票,也不能用抵扣。
5、无票收入
电商行业的一大特点就是很多终端消费者并不需要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电商企业在无票收入上打起了主意,出售自家无票收入的发票以获取利益,这就属于主观意识上的违法,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买卖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做出这种行为的一些商家觉得自己已经如实申报了收人,只是换了开票对象,问题不大。殊不知电商后台数据十分透明,只要税务机关想查,就可以直接通过电商后台数据库查到商家的销售数据。在大数据监管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能比企业自身还清楚企业上下游货物、发票往来的数据。
6、失控发票
失控发票是指因开票方税务异常或发票本身状态异常,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有效监管、追踪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有关规定,未按时抄报税的企业,经税务部门电话联系、实地查找而无下落的,其当月开具和未开具的专用发票将被全部上报为失控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的主要情形如下:
① 纳税人逾期未抄报开票数据、申报纳税;
②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抄报信息不包含丢失发票的号段;
③ 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抄报税介质,如税控卡、税控盘,导致无法抄报;
④ 纳税人走逃而不抄报开票信息。
在认定失控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进行以下两种处理:
① 将纳税人最后一次领购发票的号段与已按期抄报发票的号段进行比对,前者多于后者的部分即为失控;
② 若纳税人日后补充抄报了失控发票信息,则税务机关立即将这部分发票恢复为正常状态。
小磊提示:
企业收到失控发票的后果:
①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需转出;
②可能面临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③若无法提供真实交易证明,税前扣除也可能被否定;
④严重时可能影响纳税信用等级,甚至引发税务稽查。
结合上述六种情形,电商企业在日常采购业务中签订经济合同时涉及的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① 纳税义务的风险——税负可能发生转嫁;
② 纳税时间的风险——可能存在递延纳税;
③ 税收发票的风险——合法凭证能否取得;
④ 关联交易的风险——企业之间转移利润;
⑤ 税收成本的风险——可能存在多缴税的情况。
下节预告:销售环节财税合规管控,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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