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出台后,注册公司的数量渐渐有所减少,也掀起了一大波公司的减资热潮。
公司减资的政策也是说变就变,有粉丝朋友表示:广州现在减资需要提供完税证明才可减资。

可见,由于新公司法的颁布,各地区的减资流程渐渐有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还有不少朋友反映:与此同时,各地注销公司的难度也有不同程度的加大。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存在往来挂账未处理
那可不一定的哦。
最近在网上看到,福州税务接连发布了多个对失联企业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多家企业居然已办理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

这些被查企业中,有些是因为上游企业数据异常(如水电费发生额与收入不符)被顺藤摸瓜查到虚开发票;有些是因为金税三期系统对比异常被发现偷税漏税;还有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
公司都注销了怎么还会被税务稽查?
实际上,税务注销时,税务局除了会关注财报、开票情况之外,有些地方的税务还会利用大数据系统进行一次风险扫描,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可能会直接推送给稽查部门!
公司经营不下去,到底要不要注销?
公司注销前,
这6大税务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证明企业有累计盈利,企业注销了,需要按照相关的分红比例向股东分红,并缴纳相关税费。
企业注销时,一定会查三年账?
@正在注销路上奔波的小伙伴,小财总结了企业注销最常见的6个问题供参考:
一、非正常户如何注销?
被纳入了非正常户的企业,还需要先补充纳税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注销申请。
二、如果是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合适还是注销合适?
两者各有利弊:
三、注销时税务要查三年的账吗?
不一定。
目前税收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注销时必须查账,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之所以有查三年账的说法,是因为《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对税款追缴期有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再次提醒大家:不要以为注销完就没事了,如果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的追责。
四、公司注销后又收回债务,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在实务中有分歧。
可以参照上海市高院《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该债权或财产权益原属于公司财产,应当归属于全体股东,由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
五、公司的清算所得怎么交税?
六、“简易注销”和“即办注销”是什么意思?
1、简易注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予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督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即办注销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方式,即: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不想被查,以后都要按这个来!
简易注销:系统自动办结;
普通注销(即办注销):即时办结;
普通注销(一般注销):小规模纳税人5个工作日;一般纳税人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纳税人在清税申报前或申报清税期间应对相关税费进行申报、结清税款。
具有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的纳税人,在清税申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第一步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菜单。
第二步
跳转至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界面,展示注销原因。
(1)非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纳税人,展示所有注销原因。
(2)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纳税人,则仅展示跨区财产税主体可适用的注销原因。注销原因展示:
第三步
(1)注销原因为【01依法解散】、【0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0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0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1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99其他注销原因】时。点击【预检】。
(2)注销原因为【02依法合并】、【03依法分立】时。弹出合并分立报告业务办理提醒:“您选择的注销原因为:依法合并。请先办理合并分立报告业务。”,点击【合并分立报告】系统跳转至合并分立报告功能界面进行业务办理(具体操作请查看《合并分立报告》操作手册)。点击【取消】返回功能界面。
(3)注销原因为【10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
1)展示信息填写界面。
2)录入相应信息,点击【预检】。
第四步
预检时不同满足条件对应不同的业务办理场景。
(1)即办注销通过时(满足即办资格及即办条件,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时)。
1)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符合税务即办注销条件,确认是否注销!”,点击【确定】。
2)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清税申报业务已办理成功,点击查看《清税证明》。”,点击【《清税证明》】进行下载。
3)系统跳转至清税证明界面,点击【下载】进行清税证明下载。
(2)即办注销不通过时。
1)符合即办注销资格及条件,但存在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存在非提示类事项时。弹出未结事项告知界面,系统提示“您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您可选择办理未结事项,办理完结后点击刷新,继续进行清税申报。”,展示未结事项以及对应办理链接按钮。
①直接通过办理方式链接按钮办理未办结事项。
点击未结事项对应的办理方式按钮,系统跳转到未办结的业务功能,完成未结事项办理后,重新进入“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完成清税流程操作。
②暂不办理,优先签署承诺书。
a.点击【签署承诺书】。
b.系统跳转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界面,点击【去认证】。
c.弹出二维码认证窗口,系统提示“选择承诺制需要法定代表人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税务局app”进行扫码认证,点击【确定】。
d.点击【下载】 下载“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点击【确定】。
e.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申请的清税申报已办理成功,点击查看《清税证明》,并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未结事项办理。”, 点击【《清税证明》】可下载清税证明,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
2)符合即办注销资格及条件,但存在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都为提示类事项时。
①系统弹出未结事项告知界面,系统提示“您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您可选择办理未结事项,办理完结后点击刷新,继续进行清税申报。”,展示未结事项以及对应办理链接按钮,点击【继续办理】。
②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符合税务即办注销条件,确认是否注销!”,点击【确认】。
③跳转至办理成功界面,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清税申报业务已办理成功,点击查看《清税证明》。”,点击【《清税证明》】。
④跳转至清税证明界面,点击【下载】进行清税证明下载。
(3)一般注销通过时。
1)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符合税务注销申请条件,确认是否提交申请!”,点击【确定】。
2)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提示“您发起的清税申报申请已提交,税务机关将在5日内受理,如有疑问可通过征纳互动或拨打12366、主管税务机关电话等进行咨询。进度查询: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点击【返回首页】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
(4)一般注销不通过。
1)存在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存在非提示类事项时。
①弹出未结事项告知界面,系统提示“您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您可选择办理未结事项,办理完结后点击刷新,继续进行清税申报。”,展示未结事项以及对应办理链接按钮。点击未结事项对应的办理方式按钮进行办结,完成未结事项办理后,重新进入“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
②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符合税务注销申请条件,确认是否提交申请!”,点击【确认】。
③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的清税申报申请已提交,税务机关将在5日内受理,如有疑问可通过征纳互动或拨打12366、主管税务机关电话等进行咨询。进度查询: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点击【返回首页】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
2)存在未办结事项,且未办结事项都为提示类事项。
①弹出未结事项告知界面,系统提示“您存在以下未办结事项:您可选择办理未结事项,办理完结后点击刷新,继续进行清税申报。”,展示未结事项以及对应办理链接按钮,点击【继续办理】。
②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符合税务注销申请条件,确认是否提交申请!”,点击【确定】。
③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的清税申报申请已提交,税务机关将在5日内受理,如有疑问可通过征纳互动或拨打12366、主管税务机关电话等进行咨询。进度查询: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点击【返回首页】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
提示:1.一般注销中,当纳税人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时,税务机关将根据清税申报是否存在风险疑点,中止办结时限,并进一步核实纳税人完税情况。
2.纳税人采用承诺注销打印清税证明后,未办结事项可以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该功能“未结事项告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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