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案 | 案件号:26-cv-25469 | 景观壁炉
曾带火户外火炉!
这款#景观壁炉产品的专利于 2025 年 9 月正式授权公开,此产品技术难度并不高,但知产风险极高!目前原告于今年 8 月 13 日对跨境平台上的卖家,发起诉批量维权行动,请各位卖家务必抓紧自查,小心店铺被盯上!
创新点在这!
原来这款景观壁炉产品专利的创新点= 审查员认定其整体外观轮廓相对于现有设计具备了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
也就是说,该外观专利是在户外少烟火盆/景观取暖炉这一竞争激烈的品类里,把自家产品的独特整体外形单独申请并拿到了授权——审查员认定其造型与 Solo Stove 系风格、Traeger 系风格等现有产品的外观存在可区分的差异点。
相关卖家在做这类产品时注意规避以下侵权点:
1.调整整体轮廓/比例:外观专利最核心的是剪影。可以改变主体高宽比、上下段收分角度、底座与炉身的过渡曲线,让侧视图/正视图的外轮廓线条明显不同。
2.改变排烟/开孔图案:这类少烟设计火盆类产品,炉体上的镂空孔洞排布(圆孔/菱形孔/竖条缝)往往是外观设计的视觉焦点,换一套排布图案是最常见、也最有效的规避手段之一。
3.改变顶部/收口结构造型:出火口、顶盖、防雨罩等部位的几何形状(锥形/平顶/波浪边)也是外观比对的重点区域。
4.改变面板分割与接缝走向:整体是一体冲压外观还是分段拼接外观,接缝是横向还是纵向,都会影响"整体视觉印象"的判断。
5.善用现有设计拥挤领域原则:该专利审查时援引了 Amlin、Traeger、Zhang、Weilert 等多件同类现有设计,说明这是一个设计拥挤的领域——在拥挤领域中,法院通常认可较小的视觉差异也足以让普通观察者区分开来,这对你做设计变化是有利的,但前提是差异必须是真实、可见、非细枝末节的。
以下是个人观点:
该案属于典型爆款收割式批量诉讼,一次起诉数十家平台卖家,是近年跨境很常见的维权打法:产品在海外市场爆火之后,持专利通过 TRO 快速冻结账户,以和解金作为主要收益来源,不完全以停止侵权为唯一目的。
美国外观专利只做形式审查,不深度检索现有设计就可以授权。桌面景观炉属于家居爆款品类,市面上很早就存在大量同类造型产品。该专利存在被挑战无效的空间:如果能够找到专利申请日之前公开销售、公开刊登的同款/近似外观证据,可以用来抗辩专利有效性,这也是被告应诉最核心突破口。但无效抗辩成本高、周期长,中小卖家很难负担完整诉讼成本。
美国外观专利看整体视觉实质相似,不是看局部细微差异。仅仅修改尺寸、更改玻璃颜色、微调小部件,只要整体轮廓、炉体、玻璃围挡的整体观感接近专利附图,就有被判定侵权风险,很多卖家自以为改了一点就安全,实际依旧踩雷。
案件起诉状:
该案产品:景观壁炉
(图源网络)
案件信息:
原告品牌:Landscape Furnace 景观壁炉
原告公司:
Haohong Electric Technology (Hubei) Co., Ltd
案件编号:26-cv-01718
起诉类型:专利
专利号:USD1094670S
原告律所:DNL ZITO
起诉时间:2026/8/16
本案专利侵权具体信息:
涉案产品示例:
总结:
需要注意的时原告还有一件同族实用新型专利 US12,372,236,保护的是斜向进料腔、罩管 + 隔热环密封结构、螺旋弧形连接耳等功能性技术方案。如果你的产品内部燃烧组件结构与这件专利权利要求高度重合,即使外观改得再不一样,仍可能构成实用新型专利侵权。两件专利需要分别规避,不能只顾外观。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美国专利维权诉讼的“战场”正在从传统的北区伊利诺伊法院,向宾夕法尼亚州西区等其他法院扩散,维权主体也不再局限于欧美品牌方,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开始运用美国司法体系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对于广大跨境卖家而言,这既是一记警钟,也是一次合规意识的“再教育”——唯有提前布局知识产权自查与风险防控,才能在瞬息万变的跨境战场上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