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资光伏厂发生特大内盗案,6人获刑79年
据越南媒体《新报》报道,广宁省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针对中资光伏企业的特大职务侵占案。越南晶科能源工业有限公司多名员工利用岗位便利,通过隐蔽手段长期盗窃高价值银浆,构建了完整的盗销链条。涉案金额达84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17万元),六名被告人一审累计被判处有期徒刑79年。
隐蔽作案:手套藏匿与地下销赃
起诉书显示,阮文显、黎文友、玉文性、申文疆四名被告任职于太阳能电池板印刷生产线。光伏银浆因含高比例银粉,经济价值极高且形态特殊,易于隐蔽夹带。作案期间,四人利用工作橡胶手套藏匿银浆,规避厂区安检带出厂外,并转售给特定收购人员牟利。
经查,四人累计盗窃银浆超371公斤。其中,阮文显盗取130.8公斤(价值超30亿越南盾),黎文友盗取107.6公斤(近23亿越南盾),玉文性盗取66.7公斤(超15亿越南盾),申文疆盗取70公斤(超16亿越南盾)。
案件背后存在成熟的地下销赃网络。吴文一、吴国长二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大肆收购。吴文一收购371.5公斤银浆,提炼纯银后销往海防市场,非法获利超3.71亿越南盾;吴国长收赃超170.6公斤,非法获利超5120万越南盾。被盗物料最终流入当地贵金属黑市。
判决结果:团伙获重刑
尽管六名被告在调查及庭审阶段有坦白、自首及退缴部分赃款情节,但合议庭认为该团伙作案频次高、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对企业财产造成严重侵害,不予大幅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如下:
- 阮文显犯侵占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
- 黎文友、玉文性、申文疆犯侵占财产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6年;
- 吴文一、吴国长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各判处有期徒刑7年。
行业警示:贵金属耗材管理需闭环
银浆作为光伏生产核心耗材,具有单公斤价值高、体积小、易藏匿的特点。不同于大件成品,少量多次的偷盗行为极易在日常生产损耗和物料消耗的账面掩护下被忽视。此案暴露出部分工厂在贵金属浆料及辅料管理上的短板,仅关注成品库存而忽略全流程闭环管控,导致在物料领用、损耗核算、下线安检及废料回收等环节出现漏洞,给内部作案留下可乘之机。
鉴于银浆高度依赖白银且原材料成本占比高,其既是生产刚需,也天然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业内推动的降银、无银技术路线,除降本增效外,客观上也能降低工厂贵金属物料被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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