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2026 年第 27 号公告,明确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
征税标准:统一适用 20% 税率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不再享受免税优惠,须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定税率为 20%。
征管流程:企业代扣与个人申报
企业代扣代缴义务
外商投资企业在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负有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并应于支付所得的次月 15 日内完成纳税申报。
个人自行申报情形
若外商投资企业未履行扣缴义务,取得所得的外籍个人须在次年 6 月 30 日前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如税务机关下达限期缴纳通知,纳税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政策效力:新规生效与旧规废止
本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与此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 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步废止。
发布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26 年 9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