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26 号
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 年第 20 号),为规范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管理,现正式公布政策调整涉及的相关电池产品及其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即日起,相关电池产品在进出口申报时,须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列明的海关商品编号执行。
附件: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xlsx
海关总署
2026 年 8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