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26 号:关于公布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
为配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 年第 20 号)的实施,加强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管理,海关总署现正式公布涉及政策调整的相关电池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即日起,相关电池产品在进出口申报时,须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所列的海关商品编号进行填报。
附件: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xlsx
海关总署
2026 年 8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