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时间 2026 年 8 月 31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对特定具有视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手持式计算机、平板电脑、电视、投影仪及其组件和模块产品作出 337 终裁决定:不复审行政法官批准的联合动议,正式终止本案全部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告截图
涉案企业及产品信息
本次调查终止涉及以下被诉企业: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Hisense Co., Ltd)
海信美国公司(Hisense USA Corporation)
海信美国电子制造公司(Hisense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Company of America Corporation)
宏碁(Acer Inc.)
宏碁美国子公司(Acer America Corporation of San Jose)
华硕电脑公司(ASUSTeK Computer Inc.)
华硕美国子公司(ASUS Computer International of Fremont)
涉及产品范围:特定具有视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手持式计算机、平板电脑、电视、投影仪及其组件和模块。
案件背景与裁决影响
该案由芬兰诺基亚(Nokia Technologies Oy、Nokia Corporation)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向 ITC 提起,同年 5 月 13 日正式立案。最终,案件以仲裁协议方式终结,ITC 未发布排除令或禁止令。
这一裁决意味着相关产品的美国市场准入未受限制,涉事企业可继续向美出口并在当地销售相关产品,避免了潜在的贸易壁垒风险。
美国 337 调查机制解析
美国 337 调查是 ITC 依据《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条发起的调查,主要针对进口产品涉及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尤其是知识产权侵权。这是美国保护本土产业、阻断侵权产品进入其市场的重要法律工具。
潜在制裁措施
若被认定侵权,相关企业及产品可能面临以下严厉制裁:
● 有限排除令(LEO):禁止特定被诉企业的侵权产品进口。
● 普遍排除令(GEO):禁止所有来源的侵权产品进口,无论是否被列为被告。
● 禁止令(CDO):禁止在美国境内销售现有库存产品。
● 保证金(Bond):可能被要求缴纳高额保证金以维持临时进口。
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中国企业历来是美国 337 调查的主要目标。公开数据显示,近年涉华案件占比居高不下,2024 年结案案件中超 40% 涉及中国公司。这些案件高度集中在电子、半导体、显示技术、消费电子、光伏、电池及智能设备等中国出口优势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