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外贸新规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9 月 15 日起施行
商务部加强无人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出口管制
美国 9 月 18 日起严查 IOR 进口商记录
美国对进口无人机及零部件征收 10%–100% 关税
美国 FCC 新规限制扫地机器人等出口
加拿大对近 200 亿美元美国商品加征反制关税
哥伦比亚要求高风险食品在新平台注册
古巴放宽车辆转让、进口及销售限制
南非对 25 类高风险产品实施 PVoC
印度设定透明浮法玻璃最低进口价格
韩国发布下半年进口食品重点检查项目
泰国光伏产品强制认证新政生效
越南新版外贸法实施细则生效
越南 12 类商品禁属地报关
中国政策调整:出境管理与出口管制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9 月 15 日起施行
《规定》将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正式施行。相较于 2013 年版法律,此次修订重点解决四大问题:一是强化公民出境安全风险防范;二是规范外国人入境管理流程;三是完善出境入境限制措施;四是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商务部加强无人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出口管制
商务部发布公告,依据《出口管制法》及相关条例,决定加强无人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公告明确,对列入管制清单的无人机及其关键零部件、技术对美出口,将实行逐案从严审核,不再适用许可便利措施。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美国贸易壁垒:关税核查与技术限制
美国 9 月 18 日起严查 IOR 进口商记录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发布通告,将进一步核验新注册及现有进口商记录(IOR)在 CBP Form 5106 表中提交信息的准确性。自 2026 年 9 月 18 日起,若 CBP 认定 IOR 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将直接作废对应 IOR 号,导致无法继续用于美国进口清关。
美国对进口无人机及零部件征收 10%–100% 关税
白宫依据 232 条款发布公告,自 9 月 3 日起对进口无人机及零部件征收 10%—100% 的从价关税。同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生效无人机出口管制最终规则,放宽了部分商业无人机的出口许可要求。
美国 FCC 新规波及扫地机器人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将“境外生产的先进机器人设备”列入受管制清单。此举将限制中国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扫地机器人及割草机器人等新型号产品对美出口。
国际经贸动态:加征关税与市场准入
加拿大对美国近 200 亿美元商品加征反制关税
加拿大政府宣布,自 9 月 8 日起对价值约 200 亿美元的 700 多种美国商品加征反制关税,税率分 15%、25% 和 50% 三档。重点针对钢铝制品(最高提至 50%)、乳制品、海鲜、家电、农业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
古巴放宽车辆转让、进口及销售限制
古巴颁布新规,降低车辆进口税负:公共巴士特别税降至 12%,本土组装车降至 7%,电动车型降至 5%。同时允许自然人直接进口 250cc 以内燃油三轮车及配套可再生能源充电系统的电动车,用于非商业用途。
全球合规新风向:认证、注册与价格管控
哥伦比亚要求进口高风险食品需在新平台注册
自 2026 年 7 月 31 日起,向哥伦比亚出口乳品、肉类、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外国企业,必须在西班牙语版新平台 InvimAgil 上完成注册,旧有注册渠道同步停用。
南非对 25 类高风险非监管产品正式实施 PVoC
自 2026 年 9 月 20 日起,南非对中国进口的家具、建材、汽配、机械、太阳能板、玩具等 25 类高风险非监管产品实施装运前符合性验证(PVoC)。进口商须在发货前取得符合性证书(CoC),否则面临退运或罚款。
沙特阿拉伯新增部分产品管控要求
沙特标准组织(SASO)通知,自 8 月 18 日起,特定塑料产品(HS CODE 39219010, 39219090)进口商在申请批次证书时,必须附交经沙特工矿部批复的进口商声明,承诺遵守相关法规,否则无法在 SABER 平台获证。
印度对透明浮法玻璃设定最低进口价格
印度将 4mm-12mm 透明浮法玻璃进口政策调整为“受限”,实施为期一年的最低进口价格限制:3.4 万卢比/吨(CIF 价)。低于此价格的货物将被限制进口。
韩国发布 2026 年下半年进口食品精密重点检查项目
韩国食药部公布下半年重点检查计划:加工食品聚焦色素与毒素;保健食品查微生物;畜农产品严控兽药、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水产品侧重重金属与微生物检测。同时发布民间检测机构委托指南。
泰国光伏产品强制认证新政生效
泰国工业标准协会(TISI)新规预计 9 月生效,晶体硅光伏组件及直流断路器、熔断器、电缆、储能锂电池、逆变器等 6 类配套产品纳入强制认证。未获 TISI 认证的产品将无法在泰清关销售。
越南新版《对外贸易管理法实施细则》生效
越南第 292/2026/ND-CP 号决定于 9 月 5 日生效,替代旧版细则。新规细化了进出口管理、转口贸易及加工贸易要求,并明确了禁止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及自由流通证书(CFS)管理的六类商品目录。
越南 8 月 14 日起 12 类商品禁属地报关
越南新规规定,烟草、酒类、乘用车、飞机游艇、汽油、家用空调、扑克牌、祭祀用纸、爆炸物前体、国防安全货物及疫区货物等 12 类特定进口商品,必须在入境边境口岸完成查验、缴税及放行手续,禁止内陆清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