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当前,我国“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服务需求加速释放,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已成为衔接技术供给与行业需求的关键支撑。《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及“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
本次专项行动遵循“扩量提质、梯次培育、创新引领、应用导向”原则,旨在构建结构合理、分工有序、协同创新的多层次服务商梯队,加快培育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通知明确发展目标:到 2026 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数量突破 2000 家;到 2027 年底,数量不少于 3000 家,全面支撑形成高质量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通知部署了四项重点任务:建立服务商资源池、提升服务供给水平、推动规模化应用、加强服务商支撑保障。政策提出探索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等模式,加大大模型、智能体、Token 等服务采购力度。同时,鼓励服务商组建前线部署工程师(FDE)团队,扎根用户现场,保障场景落地。
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6〕41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中关于“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建立服务商资源池,靶向提升服务商技术创新、集成交付及安全合规能力,锻造一批懂行业痛点、通技术机理、知安全风险、善交付运营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队伍。
阶段性目标:
- 到 2026 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企业数量突破 2000 家,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有序、协同创新的多层次梯队,复杂场景交付能力显著增强。
- 到 2027 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企业数量不少于 3000 家,支撑形成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二、重点任务
任务一:建立服务商资源池
各地区组织摸排本地区服务商情况(含注册在本地的中央企业),建立服务商档案。到 2027 年底,下辖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的省份,本地区服务商资源池内企业数量应不少于 100 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汇总信息形成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并适时发布。
任务二:提升服务供给水平
组织服务商牵头组建模数共振、算电协同等类型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联合上下游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统筹利用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载体,加速方案创新,支持服务商“专精特新”发展。聚焦软硬件适配、多模型协同等难题开展攻关,提升对安全可靠基础软硬件的集成应用能力。引导服务商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伦理治理等要求内嵌至全流程,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控。
任务三:推动规模化应用
引导服务商围绕高频刚需业务,封装构建模块化、标准化解决方案,形成一批“小快轻准”人工智能产品服务。依托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平台开展供需对接。组织开放真实场景,推动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打造标杆方案。探索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模式,加大模型、智能体、Token 等服务采购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应完善“出海”综合服务体系,依托“一带一路”等机制推动优质项目落地。
任务四:加强服务商支撑保障
支持服务商对接国家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及中国算力平台,用好“算力券”降低算力成本。优化智能编程工具,提高软件供给能力。依托“模数共振”“工业数据筑基”等行动成果,向服务商开放接口或试用通道。鼓励高校、职校与龙头服务商共建实训基地,批量培养“懂业务、通模型、知安全、能交付”的复合型人才。鼓励服务商搭建前线部署工程师(FDE)团队,扎根现场保障落地。
三、工作安排
- 资源池报送:各地区汇总服务商档案,形成本地区资源池,于 2026 年 12 月 1 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并定期更新。
- 服务团组建:组织建立“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随资源池信息一并报送。原则上各地区报送不少于 10 个服务团,每个服务团由 1 家服务商牵头、不少于 2 家上下游单位联合参与。
- 跟踪评估:工信部将建立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组织专家实地指导。各地区需于 2027 年 12 月 1 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工信部将梳理总结标杆服务商、解决方案及服务团等成果。
四、组织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统筹指导,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对实施效果好的地区在政策项目上予以倾斜,加大成果推广力度。适时建立线上资源池平台,促进信息共享。鼓励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加强政策支持,提供配套资源。
附件:
1.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模板)
2.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模板)
3.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信息报送要求
4.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模板)
5.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行动总结报告(模板)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 年 8 月 27 日
温馨提示
查阅下载“附件 1—5",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
为便于准确理解《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服务商行动》)要点,推动落地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开展《服务商行动》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要求培育服务商及打造服务链。
当前,我国已涌现一批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但仍面临资源底数不明、交付水平不均、商业闭环不通、服务生态不壮等痛点。此次行动旨在统筹产业供给与落地应用,破解规模化推广难点,壮大服务商生态,支撑“人工智能+"深入实施。
二、《服务商行动》的推进思路是什么?
行动以“扩量提质、梯次培育、创新引领、应用导向”为原则,构建多层次服务商梯队。覆盖全国各省份,通过扩充资源池、提升供给质效、创新模式,壮大服务生态。
预期成果包括:建立全国及地区资源池;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服务商;打造上下游协同的服务团;形成一批“小快轻准”产品;培养一批复合型应用人才。
三、《服务商行动》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 2026 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数量突破 2000 家,复杂场景交付能力显著增强;到 2027 年底,数量不少于 3000 家,支撑形成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生态。其中,下辖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的省份,2027 年底本地企业数量应不少于 100 家。
四、《服务商行动》布局了哪些重点任务?
一是摸底数,建立服务商资源池,提供资源底数。
二是强能力,组建服务团,强化联动与创新,提升安全合规管理能力。
三是促闭环,打造标准化服务,做实供需对接,扩大场景开放,推动项目出海。
四是壮生态,利用“算力券”保障要素供给,共建实训基地,发展 FDE 人才队伍。
五、《服务商行动》重点聚焦哪些服务类型?
重点聚焦五类服务:
1. 咨询规划服务:战略咨询、行业洞察、方案设计等。
2. 交付实施服务:平台工具使用、定制开发、系统集成等。
3. 运营管理服务:设备维护、系统监控、产品迭代等。
4. 安全治理服务:安全防护、风险预警、加固等。
5. 配套服务:教学培训、测试评估等。
六、《服务商行动》后续是否会出台配套标准?
工信部正加快制定相关标准,依托 TC28/SC42 及 MIIT/TC1 编制总体要求、成熟度评估、FDE 分级能力等国家及行业标准。服务商可对照标准强化能力,地方及机构可参照标准规范开展工作。
七、《服务商行动》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工信部将加强统筹指导,解决关键问题,对成效好的地区给予政策项目倾斜,加大成果推广。适时建立线上资源池平台。鼓励各地主管部门加强政策支持,提供配套资源。

审 核:李国庆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如有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著作权解释权属原创者所有,本文由智能制造 IMS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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