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需准备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发票,实现“开业即开票”,降低企业税收征纳成本。
全电发票试点是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立的前期实践工作,未来将实现资质异地共认、全国通办。
全电发票取消了票面限额,推行“授信总额度管理”方案,依据纳税人的风险评级、纳税信用级别等因素,对授信额度进行动态调整。
全电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进一步强化发票记录交易信息的本质,实现经济交易信息“一票式”集成。
相较于之前的传统纸质发票及电子发票,全电发票有以下优点: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4、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5、实现发票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6、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