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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减免税政策再延4年!又可以少交税啦!

小规模减免税政策再延4年!又可以少交税啦! 广东粤事通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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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分析解读小规模减免税政,为小规模纳税人减轻税负提供了更明确的政策指引!


小规模减免税政策

延期至2027年底


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咨询我们



2023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事项。此举将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并给予企业更长的减免期限。小规模纳税人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以便享受减免政策带来的好处。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解读这个公告吧!



01

政策公告



守法纳税




02

核心要点与变化

守法纳税




03

政策解读


一问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举例说明:

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3年4月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二问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答: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问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减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


四问

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答:发生以上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的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五问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情况1: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六问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


答: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守法纳税



【End】


本期分享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您对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增值税减免政策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办理相关业务,请随时在后台留言或添加我们的人工客服微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记得关注我们的公众号获取更多实用信息和政策解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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