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税金额从十几万至上百万
上述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称,此次部分投资者收到申报通知,要求的补税金额从十几万至上百万人民币不等,而香港某龙头券商成此次核查的重点关注对象之一,部分中小额账户亦在自查范围内。
也有中国国内媒体报道指出,自今年3月起,湖北、山东、上海、浙江等地税务局已在短期内同步启动境外收入核查。根据已公布案例,补税金额在12.72万元至126.38万元人民币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报道还称,核查重点主要是范围是2022—2023年度的交易记录。与此同时,并非仅有大额账户会被稽查,部分中小投资者也已收到通知,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核查标准甚至更为严格。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四)取得境外所得”。
因此,只要是我国公民,具有我国国籍、户口,在我国境内有居住地,构成我国居民个人,其负有无限纳税义务,需要就境外股票投资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筹圈建议,境内个人在收到税务机关要求其自查补税的通知后,不可忽视不管。如果收到税务部门的提示,应及时如实就境外所得申报纳税,合理、合法补缴税款。
若个人拒不补缴,税务机关将依法启动稽查程序,全面开展调查,后果就不只是补缴税这么简单了。
税务机关如何发现?
此次审查并非突如其来,随着全球税务信息交换机制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报准则)的实施,中国税务部门可通过金融机构获取居民的境外账户详细资料。实际上,税务部门从去年开始便加大了对居民境外收入申报问题的处理力度。
目前全球已有120多个国家及地区实施CRS机制。中国于2018年9月正式加入CRS信息交换。上报内容包括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账户余额、交易记录、股息红利及资本利得等。
中国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承诺实施并于2018年底前开始首次信息交换。
例如,某境内居民通过香港券商APP炒股,该券商应当根据CRS规则履行尽职调查程序,负有识别、收集并报送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义务,包括收集账户信息,姓名、税收居民国、纳税人识别号、现居地址、出生地、出生日期,以及该账户公历年度内收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收入总额,并将信息申报至中国香港税务局。中国香港税务局再将涉税信息交换给国家税务总局。然后,国家税务总局将涉税信息传递至居民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法律依据:根据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居民(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收入并非法外之地。
监管趋严的原因:
- 税收公平
:确保所有应税收入都被纳入税收体系,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个人故意隐瞒导致税负不公。 - 国际协作
:随着CRS(共同申报准则)等国际税收透明度倡议的推进,各国税务当局之间的信息交换越来越频繁和深入。中国税务部门可以获取到更多中国税务居民在海外金融账户的信息,使得过去隐藏境外收入的难度大大增加。 - 技术进步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税务征管中的应用,使得税务机关能够更有效地分析、识别和追踪异常的跨境资金流动和潜在的未申报收入。 常见的境外收入类型:
-
海外工作获得的工资、薪金。 -
海外投资(如股票、基金、房产)产生的收益(股息、利息、资本利得)。 -
海外经营、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
继承或受赠的境外财产及其产生的收益。 如何申报:
-
个人需要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前往税务机关,将境外收入纳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 -
对于某些类型的境外所得,可能需要填写专项的申报表(如《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
如果在境外已经就该笔收入缴纳了税款,根据中国税法,可能可以在境内应纳税额中申请抵免(税收抵免)。 后果:
- 主动申报
如果符合补税条件,及时申报并补缴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通常不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 被动发现
如果税务机关通过信息交换或大数据分析发现未申报的境外收入,不仅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多人已补税”的现象:这表明税务机关确实在积极追查和提醒居民申报境外收入。这可能是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利用获取的境外信息进行比对等方式发现的。这也给其他可能存在类似情况的人敲响了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