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0 月 1 日起,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首次需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信息。这一新规落地,对外卖员、快递员等从事便民劳务的 “小哥” 群体有何影响?记者专访财税专家与税务部门负责人,为大家解读三大核心要点。
一、“小哥” 无需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增反减
不少 “小哥” 担心新规会增加自身办税负担或提高税负,实则无需担忧。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明确表示:
《规定》明确指出,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的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无需自行报送收入信息。这意味着,新规不会对 “小哥”“家政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及税负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大家的实际收入不会因新规而减少。
二、办税更便利!多重优惠减轻 “小哥” 负担
为进一步保障 “小哥” 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从个税、增值税两方面推出利好政策:
1. 个税预扣方式优化,低收 “小哥” 或无需预缴
《公告》明确,“小哥” 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将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税,具体计算方式为:扣除 20% 费用 + 每月 5000 元减除费用后,按 3%-45% 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比传统计税方式,指出新方法的两大优势:
- 扣除金额更高、预扣率更低:传统劳务报酬按次扣除 800 元或 20% 费用,再按 20%-40% 三级累进预扣率计税,预缴税款较多;新方法下,月收入 6250 元以下的 “小哥” 无需预扣个税。
- 年度汇算可退税,低收入群体基本免税:即便月收入超 6250 元被预扣小额税款,次年汇算时,“小哥” 可申报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申请退税。从全年来看,年收入 12 万元以下的 “小哥”,扣除相关费用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值得一提的是,累计预扣法并非新方法,已广泛应用于工资薪金、保险营销员劳务报酬等领域,是便捷且公平的计税方式,能切实减轻 “小哥” 预缴压力。
2. 增值税优惠升级,无需按次申报
除个税外,《公告》还细化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政策:
“小哥” 从平台取得的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无需再按次申报缴纳,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
三、平台若变相收费?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
部分 “小哥” 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转嫁涉税义务。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明确回应:
根据《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规,平台需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引导从业人员合规享受优惠,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自身涉税义务,更不能借代扣代缴名义额外收费。
若发现平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护 “小哥” 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