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规范开展不良反应自查报告撰写工作,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受国家药监局委托,制定并发布《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不良反应自查报告撰写指南》。
附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不良反应自查报告撰写指南
指南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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