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L 上海 9 月 1 日出口航次提单申领通知
尊敬的客户,以下为 RCL 上海 9 月 1 日可申领提单的出口航次信息:
上午时段:
TEH TAICHUNG 2604W
下午时段:
EVER LUNAR 082W
重要操作提醒与截单规则
在通过 ESI 系统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前,请务必核实运价及免用箱期(Free Time)准确性。一旦截单,上述信息将无法修改。
TS COLOMBO 2605E 航次特别通知
- 截单时间更新为:2026 年 9 月 3 日 12:00
- AMS 截单时间预计为:2026 年 9 月 3 日 22:00
- 请在确认 QTN 及免用箱期无误后尽早提交 SI,并在收到二次确认件后立即核对。如有异议需即时提出。
- AMS 截单后任何更改将产生 150 美元更改费。
提单申领与核对须知
- 请客户确认货物已实际装船后再行申领提单。未上船货物的提单保函将自动作废。
- 请尽快申领提单并仔细核对。若发现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请及时申请换签(仅限免费换签一次,需一次性提出所有错误)。
- 封条规范:子弹封请务必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单证业务流程与规范
所有航线提单均由单证中心统一制作并提供二次确认件(Draft)。请严格遵守以下流程:
- 核对时效:收到二次确认件后,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核对并以全英文形式确认回复。
- 变更通知:船开前如需更新提单信息,必须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或在新模式中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中文邮件导致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 默认规则:若在新模式提交更改后未收到批复,请务必跟进;凡船开前未对二次确认件做出回应的,一律视作提单信息无误,将直接签发正式提单。
窗口业务分布
- 四号窗口:办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及船证明等业务。
- 三号窗口:接收船开前的电放保函等单证相关保函。
- 重要提示: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
联系方式更新
RCL 上海单证最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
即日起,发送至原公共邮箱的邮件将不再处理,请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