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作为衔接技术供给与行业需求的关键支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在深化“人工智能+"行动中扮演重要角色。本次行动旨在构建结构合理、协同创新的多层次服务商梯队,加快培育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服务生态。
行动确立了明确的时间表:到 2026 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数量突破 2000 家;到 2027 年底,不少于 3000 家。通知部署了建立资源池、提升供给水平、推动规模化应用及加强支撑保障四项重点任务,鼓励通过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等模式加大采购力度,并支持服务商组建前线部署工程师(FDE)团队,确保场景落地实效。
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6〕41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及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中关于培育服务商及打造服务链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建立服务商资源池,靶向提升服务商在技术创新、集成交付及安全合规方面的能力,锻造一批懂行业痛点、通技术机理、知安全风险、善交付运营的专业队伍。
- 2026 年底目标: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企业数量突破 2000 家,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有序的多层次梯队,显著增强复杂场景交付能力。
- 2027 年底目标: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企业数量不少于 3000 家,支撑形成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二、重点任务
任务一:建立服务商资源池
各地区需组织摸排本地区服务商情况(含注册在本地的中央企业),建立服务商档案。到 2027 年底,下辖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的省份,其资源池内企业数量应不少于 100 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汇总各地信息,依据标准形成并发布全国服务商资源池。
任务二:提升服务供给水平
组织服务商牵头组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联合上下游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统筹利用中试基地、孵化器等载体,加速方案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引导服务商聚焦软硬件适配、多模型协同等技术难题开展攻关,提升对国产基础软硬件的集成应用能力。同时,建立安全风险推送机制,引导服务商将安全合规要求内嵌至研发应用全流程,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的转变。
任务三:推动规模化应用
引导服务商封装构建模块化、标准化的“小快轻准”产品服务包。依托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开展供需对接,开放真实场景推动标杆方案落地。探索通过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等模式,加大大模型、智能体、Token 等服务采购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应完善“出海”综合服务体系,依托“一带一路”等合作机制,推动优质项目海外落地。
任务四:加强服务商支撑保障
支持服务商对接国家算力网络枢纽及中国算力平台,利用“算力券”降低算力成本。优化智能编程工具,提高软件供给能力。依托相关行动成果,向服务商开放场景、数据及模型接口。鼓励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批量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鼓励服务商组建前线部署工程师(FDE)团队,扎根用户现场保障场景落地。
三、工作安排
- 资源池报送:各地区汇总服务商档案形成本地区资源池,于 2026 年 12 月 1 日前将信息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并定期更新。
- 服务团组建:各地区组织建立“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随资源池信息一并报送。原则上每地区报送不少于 10 个服务团,每个服务团由 1 家服务商牵头,联合不少于 2 家上下游单位参与。
- 跟踪评估:工信部将建立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组织专家实地指导。各地区需于 2027 年 12 月 1 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工信部将据此评估实施情况,梳理标杆服务商及优秀解决方案。
四、组织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统筹指导,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实施效果好的地区在政策及项目上予以倾斜。适时建立线上资源池平台,促进信息共享。鼓励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加强政策支持,提供相应配套资源。
附件清单:
1.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模板)
2.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模板)
3.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信息报送要求
4.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模板)
5.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行动总结报告(模板)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 年 8 月 27 日
温馨提示
查阅下载“附件 1—5",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校 审 | 谨言、珊珊
编 辑 | 凌霄

